1.危险化学品的使用安全
第二十八条使用危险化学品的单位,其使用条件(包括工 艺)应当符合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和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要 求,并根据所使用的危险化学品的种类、危险特性以及使用量和 使用方式,建立、健全使用危险化学品的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和安 全操作规程,保证危险化学品的安全使用。
第二十九条使用危险化学品从事生产并且使用量达到规定 数量的化工企业(属于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的除外,下同),应当 依照本条例的规定取得危险化学品安全使用许可证。前款规定的危险化学品使用量的数量标准,由国务院安监部 门会同国务院公安部门、农业部门确定并公布。
第三十条申请危险化学品安全使用许可证的化工企业,除 应当符合本条例第二十八条的规定外,还应当具备下列条件:(一) 有与所使用的危险化学品相适应的专业技术人员;(二) 有安全管理机构和专职安全管理人员;(三) 有符合国家规定的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预案和必要的应 急救援器材、设备;(四) 依法进行了安全评价。
2.常见的危险化学品知识主要包括哪些内容
(1)危险化学品的概念 化学品中具有易燃、易爆、毒害、腐蚀、放射性等危险特性,在生产、储存、运输、使用和废弃物处置等过程中容易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毁损、环境污染的均属危险化学品。
(2)常见危险化学品的分类 ①爆炸品。指在外界作用下,能发生剧烈的化学反应,瞬间产生大量的气体和热量,使周围压力急骤上升,发生爆炸的物品,也包括无整体爆炸危险,但具有燃烧、抛射及较小爆炸危险的物品。
②压缩气体和液化气体。指被压缩、液化或加压溶解,储存于耐压容器或特别的高强度容器内的气体。
③易燃液体。指在常温下极易着火燃烧的液态物质,如乙醇、苯等。
这类物质大都是有机化合物,其中很多属于石油化工产品。 ④易燃固体、自燃物品和遇湿易燃物品。
易燃固体是指燃点低,对热、撞击、摩擦敏感,易被外部火源点燃,燃烧迅速,并可能散发出有毒烟雾或有毒气体的固体,但不包括己列入爆炸品的物品。 ⑤氧化剂和有机过氧化物。
氧化剂是指处于高氧化态,具有强氧化性,易分解并放出氧和热量的物质;有机过氧化物是指其分子组成中含有过氧基的有机物,其本身易燃易爆,极易分解,对热、震动或摩擦极为敏感。 ⑥毒害品和感染性物品。
本类化学品是指进入肌体后,累积达到一定的量,能与体液和器官组织发生化学作用或物理作用,扰乱或破坏肌体的正常生理功能,引起某些器官和系统暂时性或持久性的病理改变,其奄危及生命的物品。 ⑦放射性物品。
这类物品能自发、不断地放出人们感觉器官不能察觉到的射线。 许多放射性物品毒性很大,而且,不能用化学方法中和或者其他方法使放射性物品不放出射线,而只能设法把放射性物质清除或者用适当的材料予以吸收屏蔽。
⑧ 腐蚀品。这类物品指能灼伤人体组织并对金属等物品造成损坏的固体或液体。
其主要成分是酸类和碱类。 对人体有腐蚀作用,能造成化学灼伤。
多数腐蚀品有不同程度的毒性,有的还是剧毒品。 ⑨ 杂类。
指呈现的危险性质不包括在前8类危险品之中的磁性物品和另行规定的物品。 。
3.危险化学品使用注意事项有哪些
危险化学品使用注意事项 很多危险化学品易燃易爆,具有毒性和腐蚀性,因此在使用危险化学品时应注意以下几点。
尽量避免直接接触,不要用化学溶剂去洗手,更不要误服,特别是接触到腐蚀性化学品时,要立即用大量的清水冲洗。 易燃易爆场所禁止使用明火,如果确实需动用明火,如进行烧焊等,事先要得到批准,并做好充分的防范措施。
在有易燃易爆危险的工作场所,不要穿化纤衣服或带铁钉的鞋,因为化纤衣服会产生静电,鞋钉撞击地面会产生火花。 搬运危险化学品的时候应非常小心,特别是硫酸等腐蚀性物品经常用陶瓷容器盛装,搬运时若捆扎不牢固,极易发生意外。
对于没有使用完的危险化学品不能随意丢弃,否则可能会引发意外事故。如往下水道倒液化气残液,则遇到火星会发生爆炸。
要按规定戴好防护用具,防止作业者在工作过程中受到伤害。
4.危险品安全技术说明书的使用是怎样的
危险品安全技术说明书的使用:(1) 危险品经营单位在经营中,应当向供货方索取并且向用户 提供安全技术说明书(简称SDS)。
保证经营的危险品应当有危险 品安全技术说明书和危险品安全标签。危险品的用户在接收使用危 险品时,应当认真阅读技术说明书,了解和掌握化学品的危险性, 并且根据使用的情形来制定安全操作规程和选用合适的防护器具, 对作业人员进行相关知识培训。
(2) 应当建立经营危险品的安全技术说明书档案。在危险品生 产企业,当有新的危害特性公告以及新的修订安全技术说明书等资 料时,应当将新的公告和新修订的技术说明及时调整和传递给用 户。
应当按照安全技术说明书的要求,掌握商品的危险性,制定购 销管理规定与安全操作规程,对作业人员进行培训。 (3) 应当按照安全技术说明书提供的危险品的危险性,安排合 适的储存库房和储存方式;研究确定商品养护措施,安排合适的运 输工具和运输方式;制定切实有效的消防安全防护和急救措施。
(4) 危险品经营单位在组织商品流通过程中,应当始终把危险 品安全管理认真抓好。 经营活动中危险品的购进、销售、储存、运 输、废弃物处置等,均应当按照国家颁布的法律、法规、标准的要 求认真执行。
5.如何对危险化学品实行安全管理
危险化学品是指具有毒害、腐蚀、爆炸、燃烧、助燃等性质,对人 体、设施、环境具有危害的剧毒化学品和其他化学品。
危险化学品对人 的安全和生命威胁极大,国家对此实行严格的准入制度。依照2013年 12月国务院修订的《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的规定,危险化学品 的安全管理应当做到; (1) 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强化和落 实企业的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2) 生产、储存、使用、经营、运输危险化学品的单位主要负责人 对本单位的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工作全面负责。 (3) 生产、储存、使用、经营、运输危险化学品的单位应当具备法 律、行政法规规定和国家标准、行业标准要求的安全生产条件,建立、健全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和岗位安全责任制度,对从业人员进行安全教 育、法制教育和岗位技术培训。
从业人员应当接受教育和培训,考核合 格后上岗作业;对有资格要求的岗位,应当配备依法取得相应资格的 人员。 (4)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生产、经营、使用国家禁止生产、经营、使用的危险化学品。
国家对危险化学品的使用有限制性规定的,任何单 位和个人不得违反限制性规定使用危险化学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