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矿山所需要的应急预案有哪些
一、总则 (一)编制目的 进一步增强应对和防范矿山安全生产事故风险和事故灾难的能力,保证矿山企业安全生产事故发生时能够快捷、有效地开展救援工作,最大限度地减少事故灾难造成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争取在最短时间内使矿山企业生产恢复正常。
(二)工作原则 (1)以人为本,安全第一。矿山事故灾难应急救援工作要始终把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放在首位,切实加强应急救援人员的安全防护,最大限度地减少矿山事故灾难造成的人员伤亡和危害。
(2)统一领导,分级管理。旗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在旗人民政府的统一领导下,负责指导、协调矿山事故灾难应急救援工作。
各镇人民政府、各有关部门和企业按照各自职责和权限,负责事故灾难的应急管理和应急处置工作。 (3)条块结合,属地为主。
矿山事故灾难应急救援工作实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行政领导负责制,事故现场应急救援指挥由旗人民政府统一领导,相关部门依法履行职责,企业充分发挥自救作用。 (4)依靠科学,依法规范。
遵循科学原理,实现科学民主决策。依靠科技进步,不断改进和完善应急救援的装备、设施和手段。
依法规范应急救援工作,确保预案的科学性、权威性和可操作性。 (5)预防为主,平战结合。
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坚持事故应急与预防相结合。按照长期准备、重点建设的要求,做好应对矿山事故的思想准备、预案准备、物资和经费准备、工作准备,加强培训演练,做到常备不懈。
将日常管理工作和应急救援工作相结合,充分利用现有专业力量,培养兼职应急救援力量在灾难应急救援中充分发挥作用。 (三)编制依据 《安全生产法》、《矿山安全法》、《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等法律、法规和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矿山事故灾难应急预案》。
(四)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伊金霍洛旗行政区域内矿山企业发生的各类一般、较大、重大和特别重大安全生产事故。 二、组织指挥体系与职责 (一)应急救援指挥机构及职责 1、成立矿山企业事故应急救援指挥部,负责指挥矿山灾难应急救援工作,指挥部的日常工作由旗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负责。
总 指 挥:分管安全生产工作的副旗长 副总指挥:旗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局长、煤炭局局长、国土资源局局长 成员单位为事故发生地镇人民政府、旗公安局、消防大队、交警大队、经济商务局、卫生局、质量技术监督局、规划建设环境保护局、气象局、委宣传部 。 2、职责:负责组织全旗矿山企业事故应急救援演练,监督检查各部门、各镇应急演练;矿山企业发生事故后,总指挥或总指挥委托副总指挥立即赶赴事故现场进行现场指挥,成立现场应急救援指挥领导小组,立即启动现场救援方案,组织现场抢救。
(二)现场救援组织及职责 1、旗矿山应急救援指挥部根据事故实际情况,成立现场应急救援指挥领导小组和事故救援组、交通治安保障组、医疗救护组、事故救助协调组、事故调查组、事故综合组等六个事故专业救援组。 (1)现场应急救援指挥领导小组:由分管副旗长任组长,旗人民政府办公室主任、当地镇人民政府镇长、旗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局长、旗煤炭局局长任副组长。
负责现场救援工作的组织领导和指挥协调。 (2)事故救援组 组 长:旗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局长、 副组长:当地镇人民政府镇长、旗煤炭局局长、旗国土资源局局长 职 责: ①组织安排救援人员和调运所需装备物资; ②组织抢救事故遇险人员; ③研究并采取防止事故扩大的措施。
(3)交通治安保障组 组 长:旗公安局局长 副组长:旗交警大队大队长 职 责: ①迅速调集警力,组织事故现场人员疏散和警戒工作; ②维护现场治安,防止事故现场人为破坏和其他突发事件; ③协助抢救工作组组织调动运输工具; ④维护事故现场附近交通秩序。 (4)医疗救护组 组 长:旗卫生局局长 职 责: ①迅速赶赴事故现场,制定救护方案,抢救伤员; ②协调各医院对事故现场中受伤人员及时进行救治; ③协调医院、防疫部门做好受伤人员的供血和防疫工作。
(5)事故救助协调组 组 长:旗煤炭局局长、旗国土资源局局长 职 责: ①组织做好现场灾害防扩大工作; ②组织协调上级有关专家咨询等问题。 (6)事故调查组 组 长:旗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局长 副组长:旗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副局长、旗煤炭局副局长、旗公安局副局长、旗监察局副局长、旗检察院副检察长、旗总工会副主席 职 责: ①配合上级有关部门,开展事故勘察、取证、分析等工作; ②追查事故原因及有关责任人员; ③完成上级部门和领导交办的调查工作。
(7)事故综合组 组 长:旗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局长 职 责: ①负责综合协调与旗政府灾害事故应急救援指挥部联络,并向社会公布事故应急救援的进展情况。 ②掌握全旗范围内的矿山分布、灾害等基本情况,建立伊旗矿山基本情况和重大危险源数据库,抓好事故灾难预防工作。
2、快速反应力量 以专业救援力量矿山救护队为主体,由旗卫生局、旗交警大队、旗消防大队组成快速反应力量,在第一时间赶赴现场实施应急救援。 3、基本救援力量 (1)由矿山企业根据旗指挥部命令,。
2.紧急避险与应急救护的常识
(一)紧急呼救方法有哪几种? (1)大声呼喊。
在遇到火灾、爆炸、河堤缺口、山崩塌方、歹徒行凶等险情时、大声呼喊,往往可以使附近人员及时发现遇险者。 (2)在江河、湖泊、大海及山涧溪流,可用一种染色剂联络。
此种染色剂粉撒在水中呈蓝翠绿色,在阳光下发荧光,飞机可以在7公里以外看见。 (3)在开阔的草地、海滩、沙漠及雪地上,可制作地面标志,如将青草割制成标志或将树枝、海草拼成一定标志,也可在雪地上踩出标志,与空中取得联络。
(4)夜间可使用火焰联络。烟火发出的火焰明亮异常;手电、油灯等虽可见距离不远,但使用时间长,也便于营救人员发现。
白天可在火堆上放些青苔、树枝让其多冒烟,会更为醒目、效果更好。
3.矿山事故应急预案中的救援行动包括哪几部分
矿山事故应急预案中的救援行动主要包括应急响应和救援要求:(1) 应急响应。
指挥部办公室根据指挥部的指示,按照“就近、救急、高效”的原则,立即通知有关单位、救援队伍和专家赶赴事故现场参加应急救援。被征调的单位、救援队伍和专家应当服从指挥调遣,并积极组织参加抢险救援,不得拖延、推诿。
(2) 救援要求:① 现场指挥部总指挥负责组织召开各成员单位和救援队伍负责人会议,通报事故初步情况,并及时与专家组取得联系,在专家协助下制定应急救援实施方案,组织、指挥救援行动;② 现场指挥部根据事故类别和现场救援需要,调集救援设备和器材,指派救援队伍深人事故区域,探明情况,抢救伤员,运送遇难者遗体到指定位置存放。 在专家指导下,对涉及的矿(场)、井巷工程设施进行维护和处理,防止事故扩大;③ 卫生部门在指挥部的统一安排下,设立现场急救站,开展现场医疗急救,对伤员简单处置后,送指定医院治疗,并随时向指挥部报告人员伤亡情况和采取的救治措施。
同时,要搞好事故现场救援人员的个体防护和监护;④ 应急救援结束后,各有关单位、救援队伍和专家在撤离事故现场前,要认真做好现场清理,切实消除不安全隐患,经现场指挥部同意后,方可撤离事故现场。
4.煤矿应急预案
原发布者:hx资料库
矿山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1.1编制目的
制订本矿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是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遵守法律"方针,规范本矿应急管理工作,提高应对和防范风险与事故的能力,保证员工安全健康和公众生命安全,最大限度地减少财产损失、环境损害和社会影响的重要措施。为了及时、有效地组织对矿山突发的重大生产安全事故的采取应急救援行动,确保具备快速反应和处理事故的能力,根据《安全生产法》条款,以及《矿山安全法》、《突发事件应对法》、《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等法律、法规和《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等规章的规定,制定本预案。
1.2编制依据
一、主要法律法规、行政规章和规范性文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矿山安全法》(1992年主席令65号)
3、《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1996年主席令74号)
4、《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1989年主席令22号)
5、《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2002年主席令60号);
6、《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自2009年主席令第6号);
7、《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93号)
8、《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国务院令397号)
9、《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 在当地政府事故应急办统一领导下,矿山内部按照各自职责和权限,负责矿山突发事故的应急管理和应急处置工作。各部门和各岗位人员要认真履行安全
5.如何写矿山突发性地质灾害应急预案
矿山突发性地质灾害应急预案按照目录编写
一、总则
(一)本预案所称地质灾害是因自然因素或人为活动引发的,发生在企业区域范围内的,危害企业职工生命财产安全的崩塌、滑坡、泥石流、地面塌陷等与地质作用有关的灾害。
(二)本预案编制的指导思想:
(三)本预案编制目的:
(四)编制原则:
(五)编制依据:
(六)适用范围:
二、组织机构与职责
三、应急保障
(一) 应急资源:
(二)应急通讯系统
(三) 资金保障:
(四)人员保障
四、应急响应
(一) 响应程序:
(二)预警信号:
(三)地质灾害避灾线路
(四) 应急响应的一般规定:
(五)人员的撤离
6.国家矿山应急救援体系的建设原则是什么
一、总则 (一)编制目的 进一步增强应对和防范矿山安全生产事故风险和事故灾难的能力,保证矿山企业安全生产事故发生时能够快捷、有效地开展救援工作,最大限度地减少事故灾难造成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争取在最短时间内使矿山企业生产恢复正常。
(二)工作原则 (1)以人为本,安全第一。矿山事故灾难应急救援工作要始终把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放在首位,切实加强应急救援人员的安全防护,最大限度地减少矿山事故灾难造成的人员伤亡和危害。
(2)统一领导,分级管理。旗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在旗人民政府的统一领导下,负责指导、协调矿山事故灾难应急救援工作。
各镇人民政府、各有关部门和企业按照各自职责和权限,负责事故灾难的应急管理和应急处置工作。 (3)条块结合,属地为主。
矿山事故灾难应急救援工作实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行政领导负责制,事故现场应急救援指挥由旗人民政府统一领导,相关部门依法履行职责,企业充分发挥自救作用。 (4)依靠科学,依法规范。
遵循科学原理,实现科学民主决策。依靠科技进步,不断改进和完善应急救援的装备、设施和手段。
依法规范应急救援工作,确保预案的科学性、权威性和可操作性。 (5)预防为主,平战结合。
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坚持事故应急与预防相结合。按照长期准备、重点建设的要求,做好应对矿山事故的思想准备、预案准备、物资和经费准备、工作准备,加强培训演练,做到常备不懈。
将日常管理工作和应急救援工作相结合,充分利用现有专业力量,培养兼职应急救援力量在灾难应急救援中充分发挥作用。 (三)编制依据 《安全生产法》、《矿山安全法》、《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等法律、法规和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矿山事故灾难应急预案》。
(四)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伊金霍洛旗行政区域内矿山企业发生的各类一般、较大、重大和特别重大安全生产事故。 二、组织指挥体系与职责 (一)应急救援指挥机构及职责 1、成立矿山企业事故应急救援指挥部,负责指挥矿山灾难应急救援工作,指挥部的日常工作由旗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负责。
总 指 挥:分管安全生产工作的副旗长 副总指挥:旗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局长、煤炭局局长、国土资源局局长 成员单位为事故发生地镇人民政府、旗公安局、消防大队、交警大队、经济商务局、卫生局、质量技术监督局、规划建设环境保护局、气象局、委宣传部 。 2、职责:负责组织全旗矿山企业事故应急救援演练,监督检查各部门、各镇应急演练;矿山企业发生事故后,总指挥或总指挥委托副总指挥立即赶赴事故现场进行现场指挥,成立现场应急救援指挥领导小组,立即启动现场救援方案,组织现场抢救。
(二)现场救援组织及职责 1、旗矿山应急救援指挥部根据事故实际情况,成立现场应急救援指挥领导小组和事故救援组、交通治安保障组、医疗救护组、事故救助协调组、事故调查组、事故综合组等六个事故专业救援组。 (1)现场应急救援指挥领导小组:由分管副旗长任组长,旗人民政府办公室主任、当地镇人民政府镇长、旗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局长、旗煤炭局局长任副组长。
负责现场救援工作的组织领导和指挥协调。 (2)事故救援组 组 长:旗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局长、 副组长:当地镇人民政府镇长、旗煤炭局局长、旗国土资源局局长 职 责: ①组织安排救援人员和调运所需装备物资; ②组织抢救事故遇险人员; ③研究并采取防止事故扩大的措施。
(3)交通治安保障组 组 长:旗公安局局长 副组长:旗交警大队大队长 职 责: ①迅速调集警力,组织事故现场人员疏散和警戒工作; ②维护现场治安,防止事故现场人为破坏和其他突发事件; ③协助抢救工作组组织调动运输工具; ④维护事故现场附近交通秩序。 (4)医疗救护组 组 长:旗卫生局局长 职 责: ①迅速赶赴事故现场,制定救护方案,抢救伤员; ②协调各医院对事故现场中受伤人员及时进行救治; ③协调医院、防疫部门做好受伤人员的供血和防疫工作。
(5)事故救助协调组 组 长:旗煤炭局局长、旗国土资源局局长 职 责: ①组织做好现场灾害防扩大工作; ②组织协调上级有关专家咨询等问题。 (6)事故调查组 组 长:旗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局长 副组长:旗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副局长、旗煤炭局副局长、旗公安局副局长、旗监察局副局长、旗检察院副检察长、旗总工会副主席 职 责: ①配合上级有关部门,开展事故勘察、取证、分析等工作; ②追查事故原因及有关责任人员; ③完成上级部门和领导交办的调查工作。
(7)事故综合组 组 长:旗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局长 职 责: ①负责综合协调与旗政府灾害事故应急救援指挥部联络,并向社会公布事故应急救援的进展情况。 ②掌握全旗范围内的矿山分布、灾害等基本情况,建立伊旗矿山基本情况和重大危险源数据库,抓好事故灾难预防工作。
2、快速反应力量 以专业救援力量矿山救护队为主体,由旗卫生局、旗交警大队、旗消防大队组成快速反应力量,在第一时间赶赴现场实施应急救援。 3、基本救援力量 (1)由矿山企业根据旗指挥部命令,。
7.尾矿库事故应急预案
(这是个文件不知道是不是你想要的)? 尾矿库事故灾难应急预案 目 录 1 总则. 1 1.1 目的. 1 1.2 编制依据. 1 1.3 适用范围. 1 1.4 工作原则. 2 2 组织指挥体系与职责. 3 2.1 协调指挥机构与职责. 3 2.2 事故现场应急救援指挥部及职责. 5 2.3 尾矿库应急救援专家组及职责. 5 3 预防与预警. 6 3.1 尾矿库管理. 6 3.2 信息监控与报告. 6 3.3 预警预防行动. 7 4 应急响应. 8 4.1 事故报告与处理. 8 4.2 分级响应. 9 4.3 响应程序. 10 4.4 指挥与协调. 11 4.5 现场紧急处置. 12 4.6 信息发布. 13 4.7 应急结束. 13 5 后期处置. 13 5.1 善后处置. 13 5.2 保险. 14 5.3 工作总结与评估. 14 6 保障措施. 14 6.1 通信与信息保障. 14 6.2 应急支援与保障. 15 6.3 技术储备与保障. 17 6.4 宣传、培训和演练. 17 6.5 监督检查. 18 7 附则. 18 7.1 响应分级标准. 18 7.2 名词解释. 19 7.3 预案管理与更新. 20 7.4 预案解释部门. 20 7.5 预案实施时间. 20 8 附件. 20 尾矿库事故灾难应急预案 1 总则1.1 目的 为预防和减少尾矿库事故,规范尾矿库事故灾难应急管理和应急响应程序,建立统一指挥、分级负责、反应快捷的应急工作机制,及时有效地开展应急救援工作,最大程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保护环境,制定本预案。
1.2 编制依据 依据《安全生产法》、《矿山安全法》、《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国家安全生产事故灾难应急预案》、《国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尾矿库安全监督管理规定》、《尾矿库安全技术规程》等。1.3 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下列尾矿库事故灾难的应对工作: (1)启动Ⅰ级响应的事故(响应分级标准见7.1); (2)跨省级行政区、跨多个领域(行业和部门)的事故; (3)国务院领导同志有重要批示,社会影响较大的事故; (4)需要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以下简称安全监管总局)组织处置的重大事故。
1.4 工作原则 (1)以人为本,安全第一。把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预防和减少尾矿库事故灾难造成的人员伤亡放在首位,切实加强应急救援人员的安全防护。
充分发挥专业救援力量的骨干作用和人民群众的基础作用,建立专兼职应急救援力量并发挥其作用。 (2)统一领导,分级负责。
在国务院及国务院安全生产委员会(以下简称国务院安委会)统一领导下,安全监管总局负责指导、协调特别重大尾矿库事故灾难应急救援工作。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国务院有关部门和生产经营单位按照各自职责和权限,负责尾矿库事故的应急管理和应急处置相关工作。
(3)条块结合,属地为主。尾矿库事故灾难现场应急处置的领导和指挥以地方人民政府为主,发生事故的单位是事故应急救援的第一响应者,地方各级人民政府根据信息报告,按照分级响应的原则及时启动相应的应急预案。
国务院有关部门指导、协助做好救援工作,协调调动社会资源参与救援。 (4)依靠科学,依法规范。
充分发挥专家的作用,实行科学民主决策。依靠科技进步,采用先进技术,不断改进和完善应急救援的装备、设施和手段,提高应急处置技术和水平。
依据有关规章规范应急管理和救援工作,增强应急处置方案的权威性和可操作性。 (5)预防为主,平战结合。
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做好应对事故的思想准备、预案准备、物资和工作准备。定期开展应急预案演练,加强部门协调配合,建立联动机制。
将日常管理和应急救援工作相结合,做到常备不懈。2 组织指挥体系与职责 2.1 协调指挥机构与职责 安全监管总局成立尾矿库事故应急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在国务院及国务院安委会统一领导下,负责统一指导、协调特别重大尾矿库事故灾难应急救援工作。
国家安全生产应急救援指挥中心(以下简称应急指挥中心)具体承办有关工作。领导小组的组成及成员单位主要职责: 组长:安全监管总局局长 副组长:安全监管总局分管调度、应急管理和非煤矿山安全监管的副局长 成员单位:办公厅、政策法规司、安全生产协调司、调度统计司、监督管理一司、应急指挥中心、机关服务中心、通信信息中心。
(1)办公厅:负责应急值守,及时向安全监管总局领导报告事故信息,传达安全监管总局领导关于事故救援工作的批示和意见;向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报送《值班信息》,同时抄送国家环境保护总局(以下简称环保总局);接收党中央、国务院领导同志的重要批示、指示,迅速呈报安全监管总局领导阅批,并负责督办落实;需派工作组前往现场协助救援和开展事故调查时,及时向国务院有关部门、事发地省级人民政府等通报情况,并协调有关事宜。 (2)政策法规司:负责事故信息发布工作,与中宣部、国务院新闻办及新华社、人民日报社、中央人民广播电台、中央电视台等主要新闻媒体联系,协助地方有关部门做好事故现场新闻发布工作,正确引导媒体和公众舆论。
(3)安全生产协调司:根据安全监管总局领导指示和有关规定,组织协调安全监察专员赶赴事故现场参与事故应急救援和事故调查处理工作。 (4)调度统计司:负责应急值守,接收、处置各地、各部门报送的事故信息,按照《生产安全重特大事故和重大未遂伤亡事故信息处置办法》,及时调度事故基本。
8.怎样处理应急突发事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第十八条应急预案应当根据本法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针对突发事件的性质、特点和可能造成的社会危害。
具体规定突发事件应急管理工作的组织指挥体系与职责和突发事件的预防与预警机制、处置程序、应急保障措施以及事后恢复与重建措施等内容。第十九条城乡规划应当符合预防、处置突发事件的需要,统筹安排应对突发事件所必需的设备和基础设施建设,合理确定应急避难场所。
第二十条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对本行政区域内容易引发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和公共卫生事件的危险源、危险区域进行调查、登记、风险评估,定期进行检查、监控,并责令有关单位采取安全防范措施。省级和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应当对本行政区域内容易引发特别重大、重大突发事件的危险源、危险区域进行调查、登记、风险评估,组织进行检查、监控,并责令有关单位采取安全防范措施。
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按照本法规定登记的危险源、危险区域,应当按照国家规定及时向社会公布。第二十一条县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乡级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应当及时调解处理可能引发社会安全事件的矛盾纠纷。
第二十二条所有单位应当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制度,定期检查本单位各项安全防范措施的落实情况,及时消除事故隐患;掌握并及时处理本单位存在的可能引发社会安全事件的问题,防止矛盾激化和事态扩大;对本单位可能发生的突发事件和采取安全防范措施的情况,应当按照规定及时向所在地人民政府或者人民政府有关部门报告。第二十三条矿山、建筑施工单位和易燃易爆物品、危险化学品、放射性物品等危险物品的生产、经营、储运、使用单位,应当制定具体应急预案,并对生产经营场所、有危险物品的建筑物、构筑物及周边环境开展隐患排查,及时采取措施消除隐患,防止发生突发事件。
第二十四条公共交通工具、公共场所和其他人员密集场所的经营单位或者管理单位应应急处置与救援第四十八条突发事件发生后,履行统一领导职责或者组织处置突发事件的人民政府应当针对其性质、特点和危害程度。立即组织有关部门,调动应急救援队伍和社会力量,依照本章的规定和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采取应急处置措施。
第四十九条自然灾害、事故灾难或者公共卫生事件发生后,履行统一领导职责的人民政府可以采取下列一项或者多项应急处置措施:(1)组织营救和救治受害人员,疏散、撤离并妥善安置受到威胁的人员以及采取其他救助措施;(2)迅速控制危险源,标明危险区域,封锁危险场所,划定警戒区,实行交通管制以及其他控制措施;(3)立即抢修被损坏的交通、通信、供水、排水、供电、供气、供热等公共设施,向受到危害的人员提供避难场所和生活必需品,实施医疗救护和卫生防疫以及其他保障措施;(4)禁止或者限制使用有关设备、设施,关闭或者限制使用有关场所,中止人员密集的活动或者可能导致危害扩大的生产经营活动以及采取其他保护措施;(5)启用本级人民政府设置的财政预备费和储备的应急救援物资,必要时调用其他急需物资、设备、设施、工具;(6)组织公民参加应急救援和处置工作,要求具有特定专长的人员提供服务;事后恢复与重建第五十八条突发事件的威胁和危害得到控制或者消除后,履行统一领导职责或者组织处置突发事件的人民政府应当停止执行依照本法规定采取的应急处置措施。同时采取或者继续实施必要措施,防止发生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事件的次生、衍生事件或者重新引发社会安全事件。
第五十九条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结束后,履行统一领导职责的人民政府应当立即组织对突发事件造成的损失进行评估。组织受影响地区尽快恢复生产、生活、工作和社会秩序,制定恢复重建计划,并向上一级人民政府报告。
受突发事件影响地区的人民政府应当及时组织和协调公安、交通、铁路、民航、邮电、建设等有关部门恢复社会治安秩序,尽快修复被损坏的交通、通信、供水、排水、供电、供气、供热等公共设施。第六十条受突发事件影响地区的人民政府开展恢复重建工作需要上一级人民政府支持的,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政府提出请求。
上一级人民政府应当根据受影响地区遭受的损失和实际情况,提供资金、物资支持和技术指导,组织其他地区提供资金、物资和人力支援。第六十一条国务院根据受突发事件影响地区遭受损失的情况,制定扶持该地区有关行业发展的优惠政策。
受突发事件影响地区的人民政府应当根据本地区遭受损失的情况,制定救助、补偿、抚慰、抚恤、安置等善后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妥善解决因处置突发事件引发的矛盾和纠纷。公民参加应急救援工作或者协助维护社会秩序期间,其在本单位的工资待遇和福利不变;表现突出、成绩显著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给予表彰或者奖励。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对在应急救援工作中伤亡的人员依法给予抚恤。扩展资料:突发公共事件主要分成4类 1、自然灾害——主要包括水旱灾害、气象灾害、地震灾害、地质灾害、海洋灾害、生物灾害和森林草原火灾等;2、事故灾难——主要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