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法律常识试题及答案
共同犯罪:是指二人以上共同故意犯罪。
根据以上定义,下列行为属于共同犯罪的是:A 甲欲杀乙,故意将装好子弹的枪支给丙,并骗丙说是空枪,叫丙向乙瞄准恐吓乙,结果乙中弹身亡。甲与丙构成共同犯罪 B 赵某之妻提出离婚,赵坚决反对,并与其好友高某商量对策。
高某说,想办法把她脸弄伤,让她不能再嫁人。于是两人合谋买了一瓶强酸装入喷雾器内,并约定某晚一起去赵妻娘家,毁其妻的容貌。
当晚,高某的小孩患急性痢疾,高失约未去,赵独自一人毁了其妻的容貌。赵某与高某构成共同犯罪C 甲将其依法持有的猎枪寄存乙处,某日甲至乙处。
对乙讲明,要用该猎枪杀丙,请乙交还猎枪,甲遂持枪杀丙。甲乙构成共同犯罪D 张某、李某经共谋后于深夜蒙面携带管制刀具进入一狭窄街巷抢劫。
张叫李把住街口,防止他人进来,自己深入街巷,持刀抢劫了一妇女现金3000元。张欲独吞此款,对李讲该妇女身上一分钱都没有,李信以为真。
张、李的行为属于共同犯罪犯罪预备:是指为了犯罪准备工具、制造条件的行为。根据以上定义,下列行为中,甲的行为属于犯罪预备的是:A.甲、乙、丙、丁四人预谋某晚去某超市盗窃,由甲提供一辆三轮车。
届时甲因害未去,由乙、丙、丁三人用甲提供的三轮车盗走超市的大批名贵手表。B.乙有仇,遂寻机报复。
一天甲得知乙一人在家,便携带匕首向乙家走去,途中突然腹痛,只得返回家中C.于某日携带匕首前往乙家,准备杀乙泄愤,途中遇联防人员巡逻,甲深感害怕,折返家中 D.甲在树丛中向仇人乙射击,连开了两枪未击中乙,乙因害怕而求饶,甲在能继续开枪的情况下不再开枪这两道题是公务员考试的真题,当时给的答案是: 第一题D 【解析】由定义可知共同犯罪必须是二人(或二人以上)在主观上必须有共同的犯罪故意,在客观上有共同的犯罪行为。A项没有共同的犯罪故意,B、C项没有共同的犯罪行为。
故答案为D。第二题A 【解析】由定义可知犯罪预备的特征是犯罪行为尚未实施。
B、C、D项全为已经着手实施的犯罪,故可排除。而A项中的犯罪虽然也已经实施,但甲在其中只是起到了准备的作用,并没有参与犯罪的实施过程。
由此可知正确答案为A。 但是从法律的角度讲,这个答案有待商榷。
个人认为应该是: 第一题:BD 第二题:C A项中四人构成共同犯罪,因乙、丙、丁三人构成犯罪既遂,甲不单独成立其他犯罪形态,即甲与其他三人一起构成犯罪既遂;B项中,甲是因其意志以外的因素而中止了犯罪,所以构成犯罪未遂;C项中,甲中止犯罪的主要原因是“深感害怕”,而不是“途中遇联防人员巡逻”,即“途中遇联防人员巡逻”并不足以阻止其继续犯罪,所以,甲不构成犯罪未遂,而是构成犯罪预备,或者说是犯罪预备阶段的犯罪中止;D项中甲已实施了犯罪行为,构成犯罪过程中的犯罪中止。
2. 求关于法律知识竞赛题
1、中华人民共和国内居住且年满18周岁的人,均无一例外地享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b A、对 B、错 2、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是一项具有中国特色的(d)。 A、基本制度 B、政治制度 C、社会主义制度 D、基本政治制度 3、在社会主义制度下,法律权利与义务之间是什么关系? c A、对立关系 B、统一关系 C、既对立又统一的关系。
4、(单选) 我国的政权组织形式是(b)。 A、政治协商制度 B、人民代表大会制度 C、人民民主专政制度 D、无产阶级专政制度 5、(单选) 法律按照不同的标准或角度有着不同分类,按照制定和表达方式的不同,可以划 分为 d A、一般法和特别法 B、国内法和国际法 C、根本法和普通法 D、成文法和习惯法 6、(多选) 就社会主义法制与社会主义民主的关系来说 cd A、二者互为前提和基础 B、二者互不为前提和基础 C、后者是前者的前提和基础 D、前者是后者的体现和保障 7、(单选)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总纲中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一切权力属于(a )。
A、人民; B、工农阶级; C、全国人民代表大会; D、中共中央。 8、(单选) 任何法律都必须以宪法为依据制定,不得与宪法基本原则相违背,否则将被修改 或废除。
a A、对 B、错 9、(单选) 在我国,最高国家权力机关的执行机关是 a A、国务院 B、最高人民法院 C、中央军事委员会 D、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9、(多选) 社会主义法律关系的客体可以表现为(abcd) A、物 B、行为 C、智力成果 D、某些人身权益 10、(单选) 根据我国宪法规定,国务院总理人选由( b)。 A、全国人民代表大会选举产生; B、国家主席提名,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决定; C、国家主席指定并任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