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小常识

2021-10-26 综合 86阅读 投稿:宁陌夙

1. 小学法律小常识10条

1、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不论什么人都要遵守法律,无论什么人犯法都要受到法律追究,不因身份、地位、民族、性别、贫富、职业等而有所区别。

2、宪法是我们国家的根本大法,一切法律都不能同宪法的规定相抵触,任何人要服从宪法权威。 3、我们国家的审判机关是人民法院,法律监督机关是人民检察院,法院、检察院以及公安部门要分工合作、相互监督。

4、窃盗罪。所谓窃盗罪,就是指『偷东西』。

在没经过主人的同意下,随便取走他人的财物,包括钱和物品。 5、伤害罪。

因为打架造成别人身体上、健康上的伤害,依据受伤程度可细分为:普通伤害罪、重伤罪、普通伤害罪之加重结果犯。 6、义务教育法第四条规定:“凡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的适龄儿童、少年,不分性别、民族、种族、家庭财产状况、宗教信仰等,依法享有平等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并履行接受义务教育的义务。

7、未成年人保护法第十条规定: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应当创造良好、和睦的家庭环境,依法履行对未成年人的监护职责和抚养义务。 禁止对未成年人实施家庭暴力,禁止虐待、遗弃未成年人,禁止溺婴和其他残害婴儿的行为,不得歧视女性未成年人或者有残疾的未成年人。

8、被人殴打以后怎么办?第一、设法与才老师或家长取得联系,以便尽快得到救助。第二、及时治疗。

第三、妥善保管包看病治疗的医院单据和诊断书,以备后用。第四、及时报案,要报清出事的时间、地点、打人凶手的特征。

9、我国刑法的任务是惩治犯罪、保护人民;我国刑罚中最严厉的手段是死刑。 10、《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第三十七条:未成年人有本法规定严重不良行为,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由公安机关依法予以治安处罚。

拓展资料:《中华人民共和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 第十四条 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和学校应当教育未成年人不得有下列不良行为:(一)旷课、夜不归宿;(二)携带管制刀具;(三)打架斗殴、辱32313133353236313431303231363533e58685e5aeb931333365663566骂他人;(四)强行向他人索要财物;(五)偷窃、故意毁坏财物;(六)参与赌博或者变相赌博;(七)观看、收听色情、淫秽的音像制品、读物等;(八)进入法律、法规规定未成年人不适宜进入的营业性歌舞厅等场所;(九)其他严重违背社会公德的不良行为。 参考资料:中国人大网-《中华人民共和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

2. 小学生简单的法律小常识

小学生应知法律小常识:1、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不论什么人都要遵守法律,无论什么人犯法都要受到法律追究,不因身份、地位、民族、性别、贫富、职业等而有所区别。

2、宪法是我们国家的根本大法,一切法律都不能同宪法的规定相抵触,任何人要服从宪法权威。3、我们国家的审判机关是人民法院,法律监督机关是人民检察院,法院、检察院以及公安部门要分工合作、相互监督。

4、我们国家实行的是依法治国。5、《未成年人保护法》第3条规定:未成年人享有生存权、发展权、受保护权、参与权等权利,国家根据未成年人身心发展特点给予特殊、优先保护,保障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不受侵犯。

6、未成年人享有受教育权,国家、社会、学校和家庭尊重和保障未成年人的受教育权。 7、未成年人不分性别、民族、种族、家庭财产状况、宗教信仰等,依法平等地享有权利。

8、窃盗罪。所谓窃盗罪,就是指『偷东西』。

在没经过主人的同意下,随便取走他人的财物,包括钱和物品.9、恐吓取财罪。就是用不当的手法,包括:恐吓、威胁、暴力等,向别的同学借钱不还或强索金钱。

10、强盗罪。是拿著武器,如:刀械、棒棍或其他具有危险性的东西,威胁同学,使他不敢反抗,然后强行夺取身上的财物。

《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第二十三条规定:学校对有不良行为的未成年人应当加强教育、管理,不得歧视。

3. 法律小常识10条

1、租来的房子可别任意装修!《城镇房屋租赁合同解释》第十三条:承租人未经出租人同意装饰装修或者扩建发生的费用,由承租人负担。

出租人请求承租人恢复原状或者赔偿损失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2、上下班途中受伤也是工伤。

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都属于工伤。 3、写合同或让他人打欠条,务必在对方落款名字后面让写上身份证号码,否则,后果你懂的; 4、微信群、QQ群主对群员违法也承担责任。

民事责任:群主如不及时制止群员发布侵犯他人合法权益的内容,有可能承担连带责任;治安处罚:对群员发布的尚不够刑事处罚的违法内容,群主如果不履行监管职责,则有可能面临共同的治安处罚。刑事责任:对群员涉嫌犯罪的行为,如果不行使监管职责,放任群员违法犯罪,在主观上,有可能构成间接故意,从而与涉罪群员构成共同犯罪。

5、小三不违法,但是打了小三就违法了。 6、民间借贷利率:最高人民法院划定24%和36%两个关键数字,构成“两线三区'”。

36%以上是无效区(超过的部分不用给),24%以下是司法保护区(有约定必须给),24%-36%期间是自然债务区(给了不能要回,没给不用再给)。 7、消费者遭遇欺诈或淘宝后想退货? 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增加赔偿其受到的损失,增加赔偿的金额为消费者购买商品的价款或者接受服务的费用的三倍;增加赔偿的金额不足五百元的,为五百元。

(食品可要求10倍赔偿) 8、买卖不破租赁。《合同法》第229条规定:“租赁物在租赁期间发生所有权变动的,不影响租赁合同的效力”。

9、婚后一方出轨,离婚时可以要求法院判净身出户吗? 关于净身出户法律没有规定,可以由双方协商,约定离婚时一方净身出户。如果没有进行协商的,一方不能直接要求对方净身出户。

离婚时一般是平等分割财产,如果一方有过错的,另一方可以要求损害赔偿。 10、法律不保护躺在权利上睡觉的人。

诉讼时效是指民事权利受到侵害的权利人在法定的时效期间内不行使权利,当时效期间届满时,人民法院对权利人的权利不再进行保护的制度。

4. 【关于法制小故事的作文,】

对全体社会成员都具有约束力,是法律的一大特征.一个人刚出生时就与法律结下了不解之缘.他会受到法律的保护,但同时也必须受法律的约束.一个国家与法律有着极为密切的联系,国家的治理离不开法律.法律是人们安全的保障,有的不法分子扰乱人民的正常生活,给人民群众的身心造成不良影响,此时公民就会利用法律这道护身符保护自己,不让罪犯继续猖狂,这就是维护自己的合法权利.经济生活法可谓是无处不在,它与每个人息息相关.但是现在有的不法商贩在做经商过程中经常偷工减料,从而满足自己的欲望,却从不考虑到顾客的权益.有这样一个小故事:一个顾客对卖肉的人说:“给我九两肉.”那人笑眯眯地劝道:“买一斤吧,好算账.”顾客便无奈地说:“唉,无所谓,反正我每次要一斤你也只给我九两.”听了这个故事,你有什么感想呢?在现实生活中确实也有这种商贩,他们用各种不正当的手法来获利,而我们遇到这种情况可不能像故事里的那个顾客一样,宁可自己吃亏也不用法律来保护自己的权益.其实他那样做不只自己吃亏,还让商贩更加猖狂,危害到更多人.“普法”如一场持久战,其重要战役则是对青少年普及法律知识.青少年是祖国的希望,是未来世界的主人,法律意识淡薄怎能成为一个优秀的的接班人呢?另外,青少年看问题容易走极端,有时候遇事会因失去理智而走向违法道路.因此,对于青少年的普法教育尤为重要.近年来,因青少年欠缺法律意识而引发的悲剧比比皆是,青少年犯罪已经成为一个不容忽视的问题:2002年,福建警方破获一起在校中学生杀害在校生案,共抓获五名犯罪嫌疑人,缴获作案工具摩托车、六四式军用手枪和子弹3发.2003年4月,某中学学生王某因与同校的黄某发生矛盾,便叫来了几个好友将对方殴打了一顿.王某也因此受到学校的严肃处理.第二天晚上,当王某的好友再次来到王某寝室里时,被值班教师发现,将王某等人带到派出所.调查中,这伙人供出了一个惊人的事实:他们中间曾相互间传递着一支枪,并要组团买枪对抗黑社会!北京一位少年为偷钱上网,竟将奶奶当场砍死,将爷爷砍成重伤.这样的例子还有很多.但是,他们却把青春和自由作赌注,与法抗争,因此受到法律的惩罚.如果这些人具备一些法律知识,悲剧是完全可以避免的.我们应把学法当成一门严肃的课题.现在人们犯罪呈现低龄化,就是因为他们法律意识太差,而犯罪后往往又后悔不已.一位未满十八岁的少年,因讲“朋友”义气结果害人害己,成为了一个杀人犯,被判刑二十年.“多么无知可悲的法盲啊!”审判他的那位法官这样叹息.是的,他的无知真的让人感到悲凉和痛惜.多少人曾经伴着铁窗,渴望自己能像一只自由的小鸟在蓝天中飞翔,他们唤醒了我,唤醒了千千万万个人民:在经历风吹雨打的时候,我们必须与法同行;在追逐梦想的道路上,我们必须与法同行;在拼搏人生的征程中,我们必须与法同行.人们学法、知法、用法刻不容缓,那没有法律约束的久而久之形成的行为习惯,是法制观念的淡薄,更是使我们在懵懂之中误入歧途的恶魔!也许,我们的羽翼过于稚嫩,但历经岁月的锤炼,经过法律的磨洗.相信我们的羽翼会变得丰满.在党和国家的哺育下,我们正茁壮成长,我们要对得起国家对我们的恩赐,不能成为法盲.知法,我们应在平时多看多学法律知识,多参加一些法律知识讲座,更应做一些法律宣传工作,扫除新时代的法盲;守法,更是我们毕生的义务,法律规范着我们的言行和思想,时时提醒自己做一个遵纪守法的好公民。

5. 法律小知识

一 刑事诉讼 1存疑不能认定,疑点利益归于被告. 2 任何人无义务控告自己. 3 紧急时无法律.法律不强人所难 . 4 刑罚的威慑力不在于刑罚的严酷性,而在于其不可避免性 5 要理解法律,特别是要理解法律的缺陷。

——【英】边沁 6 没有救济就没有权利。 7 任何人不因思想受处罚. 8 无犯意则无犯人.单凭行为不能判定某人有罪,除非他还有犯罪的意图。

9 任何人在被证明有罪前,皆应被视为无辜。 10 一件事不能判两次罪 11 法无明文规定不为罪,法无明文规定不受罚。

在事实发生之后制定的法律不能将该事实中所涉及的行为确定为犯罪,既无法律,何来违法。 二 民事法律 1 法律不保护权利上的睡眠者 2 契约是当事人间的法律 3 任何人均不得因其不法行为而获益.没有人应当从自己的过错中获益。

人不应当因自己的不义而获益。 4 法院不得对于未向其诉求的事项有所作为。

法院不能主动寻找案件。 民不举官不究。

5 当事人给法官事实,法官给当事人法律 6举证之所在,败诉之所在。谁主张谁举证,而不是谁否认谁举证;因为事物之常理决定了否定者不易提出证明。

在法律上没有事实,只有证据。 7 不知事实可以作为借口,但不知法却不能开脱(罪责)。

8 法官不得因没有法律拒绝裁判。 9 法官是法律世界的国王,除了法律就没有别的上司。

10 证明责任是诉讼的脊梁。 11 行使自己权利以不损害他人权利为限 12 不得推定任何人遗弃自己的财物。

13 避免损害者较取得利益者为优先。 14 契约胜法律。

合意创立法律 15 在涉及自我利益的案件中自任法官是不公之举。 16 法律没有禁止的,都是公民的权利 17 隐私止于屋门之前 18 在法庭上,只有证据,没有事实 19 两者权利相遇时,较古老者获胜。

20 没有人有义务做不可能之事。 21 关联并不等于因果关系。

22 没有人有义务为对手提供武器。 23 一项过错不能成为另一项过错的理由。

24 人不能转让自己并不拥有的东西。 25 对于一项含糊不清的回答,应朝着不利于回答者的方向解释。

26 破坏证据者应承担不利于他的推定。 27 一旦合同中出现含糊不清的表述,应尽量做出有助于保障标的物之安全的解释。

28 享受好处者应承受相应的负担。 29 两方当事人之间的交易不得对利益无涉的第三方不利。

30 行政权力退缩的空间有多大,民事权利伸展的空间就有多大。 31 有损害即有赔偿 32 显著之事实,无需证明。

33 债务证书在债务人之手中时,推定该债务已清偿。 三 法理学 1 法理乃法律之精神。

2 法治意味着,政府除非实施众所周知的规则,否则不得对个人实施强制。 3 民众对权利和审判的漠不关心的态度对法律来说,是一个坏兆头。

4 法律不能使人人平等,但是在法律面前人人是平等的。 5 无论何人,如为他人制定法律,应将同一法律应用于自己身上。

6 法律的制订是为了惩罚人类的凶恶背谬,所以法律本身必须最为纯洁无垢。 7 当国家制定的法律朽坏的时候,自然法便会取而代之。

8 已判决的事项应当被视为真理。 9 法律因某种理由而存在;理由发生了变化,法律也会发生相应的变化。

10 相似的理由导致相似的规则。 11 无法在司法程序中被采信的事实就等于不存在。

12 优秀的法官能够拓展正义的疆域。 13 法律旨在防止强势者为所欲为。

14 法官乃会说话的法律,法律乃沉默的法官。 15 法官是法律世界的国王,除了法律就没有别的上司 16 程序是法治和恣意而治的分水岭。

程序优先于权利。 17 法律有时入睡,但决不死亡。

18 法律的保护比个人的保护更有力。 19 公法易逝,私法长存。

四 律师 1 付给律师的费用不应据其在法庭上陈述时间的长短,而应据其辩护质量的优劣。 2 倘若世上没有坏人,也就不会有好的律师。

3 你所说的话不一定正确,但我誓死捍卫你说话的权利。(伏尔泰) 3 有此上士,则必天网恢恢,疏而不漏! 4 取自相似案件的论式在司法过程中具有重要价值。

5 文本的灵魂在于它的意图。 6 法律条文的本意不容背离。

7 真相无所惧,唯怕被隐瞒。 8 超出管辖权所作的判决不必遵守 9 在用语中不存在模糊性时,不得允许探索用语的意图。

10 审判不应依照先例,而应依照法律。 11 我们无力反抗真理。

12 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不如说成:以证据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以程序为依托。

若是没有公众舆论的支持,法律是丝毫没有力量的。 美国废奴运动领袖 菲力普斯 W 良好的秩序是一切的基础。

英国政治家 伯克 E 犯罪总是以惩罚相补偿;只有处罚才能使犯罪得到偿还。 英国作家 达雷尔 L 我不同意你说的话,但是我愿意誓死捍卫你说话的权利。

法国作家 伏尔泰 倘若世上没有坏人,也就不会有好的律师。 英国小说家 狄更斯 如果我们国家的法律中只有某种神灵,而不是殚精竭虑将神灵揉进宪法,总体上来说,法律就会更好。

美国作家 马克。吐温 自然界中没有奖赏和惩罚,只有因果报应。

英国作家 瓦谢尔 H A 与其责骂罪恶,不如伸张正义。 英国作家 丁尼生 A 人们通常会发现,法律就是这样一种的网,触犯法律的人,小的可以穿网而过,大的可以破网而出,只有中等的才会坠入网中。

英国诗人 申斯通 W 如果法律没有恐惧支撑,它绝不能生效。 古希腊剧作家 索福克勒斯 法律是社会。

6. 有关违法犯罪知识的读后感急

法制作文 “法制”一个人人都熟悉的字眼.我经常会通过电视、报纸、大人们的谈话,知道很多的有关法制的资料,这些资料使我受到了极为深刻的法制教育. 俗话说得好:“小时偷针,大时偷金.”“小时偷油,大时偷牛.”这就告诉了我们:如果一个人从小就没有养成良好的行为习惯,没有良好的法律纪律意识,随意做损坏公物,打人,骂人,甚至偷窃等坏事,不仅仅是给你个人的形象抹黑,而且会渐渐腐蚀你的心灵渐渐地,就会使你经常情不自禁地犯这样那样的错误.如果你不能够痛改前非,继续发展下去,那些恶习就会在你心理根深蒂固,而且会越变越严重.到时,你很可能走上犯罪的道路,最终等待你的,就只有失去人生自由的监狱了.这并不是危言耸听,近年来青少犯罪率呈上升趋势,便是证明.青少年正处在长身体、长才干的时期,可塑性很强. 作为学生要想让犯罪远离我们,首先应该把主要精力放到学习上,处处以优秀的人为榜样,努力学习科学文化知识,提高自身素质.要“慎言行,谨交友”,要听进家长、老师和同学的教诲,从小养成好的行习惯,不贪图享乐,不看不健康的影视作品,不去网吧那些容易让人沉沦的游乐场所去;要和品质好的同学在一起,相互告诫,相互激励,取长补短,择善而从,见恶而避.要认真学习法律知识,依法律己,提高自己辨别是非的能力. 总之,作为一个小学生,要让犯罪远离我们,要付出的努力还将很多,很多.要与法律作朋友,与犯罪作斗争.我们要知法、懂法、用法,学会利用法律保护自己,才能健康成长,走好人生的每一步! 法制教育读后感现代社会是法制社会,在社会生活的方方面面,都有相应的规定.社会中的每一个人,做任何事都要按规则去做.国家制定相关的法律,目的是为了公民能更好的实现自己的权利与自由,同时也对破坏和妨碍他人权利与自由的人也起惩治作用.在法制社会里,每个人时时处处都离不开法律.作为一个公民,在日常生活中就应该遵守法纪.如果我们不小心违反触犯了法律,应该勇于承担责任按照规定进行补救,千万不要耍小聪明,结果反而会害了自己.我们不但要遵守有明文规定的法纪,做一个合格的小公民,还要警惕那些有可能导致违法的不良诱惑.21世纪是网络时代,电脑、多媒体、光纤通讯,信息高速公路发展迅速.上网,也要遵守网络的法纪.青少年使用互联网是为了学习,提高学习成绩,掌握网络技术.互联网有很多功能可培养少年儿童,不能沉溺于网上游戏与聊天.如果毫无节制,染上了瘾,过量过度,就会适得其反,给身心带来不良影响,甚至危害.在各种不良的书刊和网络侵蚀面前,我们一定要明辨是非,抵制诱惑.这里有几句赠言送给大家:要善于网上学习,不浏览不良信息;要诚实友好交流,不侮辱欺诈他人;要增强自护意识,不随意约会网友;要维护网络安全,不破坏网络秩序;要有利身心健康,不沉溺虚拟时空;……所以,我们要用法维权!不要跟我一样!差不多就好哈! 2.随着人类社会的不断进步发展和社会主义法制制度的逐步建立及完善,社会对个人的要求越来越高,法也越来越受到人们的重视,依法办事,已成为人们的共同信念.一个国家的法律体制完善与否也日益成为衡量这个国家现代化程度高低的标志.我国法律法规也日趋完善,只要留意不难发现我们身边无处不存在法律的气息.《未成年人保护法》、《教育法》、《教师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现代社会是一个法制社会,作为一名青少年要学习法律知识,学法才能知法,知法才能守法,知法才能用法,知法才能护法,只有全体人民的法制意识加强了,才能实行依法治国,我们的国家才能不断强大. 然而,根据管家有关数据表明:我国青少年犯罪率呈大幅度增长趋势,可见增强法律意识、提高法制观念对我们来说有着极其重要的作用.青少年违法犯罪很大一部分原因是法律意识淡薄、受社会不良习气的影响.比如在社会不讲社会公德,惹事生非、打架斗殴、偷窃敲诈.在学校不遵守中学生守则、违反校纪校规.这些青少年学生虽然也知道自己所作所为是违法违纪的,但他们无法真心地体会到事态的严重性.因此校园中违纪的现象屡见不鲜.有的同学认为违纪与违法是两码事,违反校规校纪大不了被老师批评,没什么大不了的,殊不知习惯成自然,违纪就会逐步成违法,以后到社会就有可能作为法的事.有的同学认为如今是追求个性化的社会,如果被学校这个规那个矩束缚,不利于自己发展,作了违纪的事才能体现自己的潇洒,但是,设想一下,如果学校没有了校规校纪,那学校正常的教学秩序如何保障?一个从小没有遵纪守法的意识与习惯的人,长大了很难说他能成为一个守法的公民. 有人说“掌握电子计算机应用技术是跨入21世纪的名片,而具备法律知识和法制观念才是跨入21世纪的通行证”.我国社会主义法律是工人阶级和广大人民共同意志的体现,是促进生产力发展,实现人民民主专政的工具,它的根本任务是保障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实现.公民的生活离不开法律,学法才能明确哪些是可以做或必须做的,哪些是不该做或禁止做的,用法律来规范自己的行为,维护自身和他人的合法权益. 青少年学习法律知识是。

7. 【阅读材料,运用所学知识回答下列问题(1)运用所学法律知识,分

(1)小明的言行体现了他法律意识淡薄,所谓的“盲”是法盲的意思,小明将小伟捆绑起来是非法拘禁,侵犯了他的人身自由权,小伟说:“再不给钱”,这句话说明他向小伟勒索钱财,侵犯了小伟合法财产权,小伟说:“我还揍你”,这表明小明曾经打过小伟,这侵犯了小伟的生命健康权.所以观察漫画从人物的言行分析,结合所学的侵犯人身自由权、生命健康权、合法财产权的表现,运用相关法律知识逐句说明.(2)从漫画①中的“忙”字上我们不难发现,是父母没有承担起家庭保护的职责,没有履行教育子女的义务,从漫画②中的盲字上,我们知道是青少年自己法律意识淡薄,小错误不改导致犯更大的错误,所以漫画③中的茫是漫画①②导致的结果,回答时找准角度,从父母家庭的角度来看,结合知识点,根据家庭保护的内容回答,即:警示父母要承担起家庭保护的职责,为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长提供适宜的家庭环境.从青少年自身的角度来看,要根据青少年如何避免违法犯罪,从树立法制观念和重视道德培养两方面阐述即警示我们青少年应重视道德修养,防微杜渐,避免沾染不良习气;要增强法律意识,自觉依法自律,学会依法维权.(3)本题考查了小明以后应该怎样做,从好好学习,树立法制观念,加强思想品德教育等角度作答.故答案为:(1)小明的言行是法律意识淡薄的表现,已经侵犯了小伟的人身自由权(2分)、生命健康权(2分).(2)父母要负起教育孩子的义务,为孩子的健康成长提供良好的家庭教育环境.作为未成年人要认真学习法律知识,提高法律意识,自觉抵制不良诱惑,避免走上违法道路(2分).(3)言之有理即可(如帮助小明树立正确的人生观、培养小明学习的兴趣、树立法制观念、帮小明认识到违法的危险性,勇于改正错误等).(每答出一点给2分)。

8. 【我学法律我成长作文】

当,简单的话语,冲破人心的平衡,道德,谁还在坚守?当,错误的选择,打破以往的和平,安全,谁还在保障?当,败露的行为,破坏他人的健康,品质,谁还在重视?我,还在!守法,如此重要!童星无极限,守法在身边!遵纪守法,目标,我还在坚守!作为一个遵纪守法的学生,我会严格要求自己,规范自己的行为:在校园里,我会弯腰捡起地上的瓜皮纸屑;在生活中,我会力所能及的给予他人一些帮助;在课堂上,我会认真听讲,积极发言,做好课堂笔记;在课后,我会认真复习,及时完成老师的作业。

知法守法,目标,我还在前进!作为一个中学生的我,我严格遵守《中学生法则》和《中学生日常行为规范》:不打架斗殴;不以大欺小;不贪小便宜;不随便拿他人的东西;不进网吧、歌舞厅;不看不健康读物;自觉遵守和维护集体纪律;遵守交通规则。我还积极阅读关于安全知识的书籍,认真听取学校举行的“交通安全知识讲座”,我具有较强的安全意识,并能运用所学知识发现安全隐患。

我不光自己做到,更不忘积极向同学们和家长宣传安全知识。我像爱家一样爱着学校、爱着身边的每一位同学。

每天,我愉快地到校上学,和同学们一起学习、玩耍,经常以身作则做好班级的安全宣传工作:我教育同学们不要在教室旁边的栏杆上攀爬,这样既不文明更不安全;告诉同学们不能随意有手触摸开关,保护自身安全等。我还是家庭平安行动的实践者,外出活动时我总要关照妈妈要遵守交通规则;总要叮嘱送我上学的妈妈,不要喝酒开车、不要开车接打电话等,妈妈称我为“安全小模范”。

我学法,我骄傲;我学法,我自豪:在学习中,我经常积累法律知识,现在,我已基本理解大部分法律条例,并做到严格遵守它们。不仅如此,我还善于发现他人的错误,指出他人的错误,做到真正的“你好,我好,大家好”我,将以法护童;我,将以法成星!我将从遵纪守法的目标前进,一步步迈向知法守法的目标!我将全面认识自己,提高自己,不断在学习中积累更多的法律知识,在人生旅途上陶冶更高尚的情操,在社会实践中磨练更刚强的意志。

法律小常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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