养老保险如何转移(养老保险如何办转移)

2025-02-06 百科 26阅读 投稿:徘徊

1.养老保险如何转移

跨省转移社保办理流程: (1)参保人员在新就业地按规定建立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和缴费后,由用人单位或参保人员向新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提出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的书面申请。

(2)新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在15个工作日内,审核转移接续申请,对符合本办法规定条件的,向参保人员原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所在地的社保经办机构发出同意接收函,并提供相关信息;对不符合转移接续条件的,向申请单位或参保人员作出书面说明。 (3)原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所在地社保经办机构在接到同意接收函的15个工作日内,办理好转移接续的各项手续。

(4)新参保地经办机构在收到参保人员原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所在地社保经办机构转移的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和资金后,应在15个工作日内办结有关手续,并将确认情况及时通知用人单位或参保人员。 3、今天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出台《流动就业人员基本医疗保障关系转接接续暂行办法》,这是继半个月前出台基本养老关系跨省转移办法后的又一项惠及个人基本保障的政策,这一办法将于今年7月1日起实行。

4、暂行办法规定,从2010年7月1日开始,流动人员跨省就业时可以转移自己的医保关系,个人账户可以跟随转移划转。 具体实施细则尚未出台。

社保在不同的城市之间转移: 在A城市缴纳社保,离开A城市时,你只要到A城市参保缴纳地社保局办理迁出社保办理一张社保迁移凭证,然后拿这张迁移凭证到B城市工作单位的缴纳地社保局申请异地社保帐户合并即可,迁移合并的社保,并不影响你的累计缴费年限。

2.养老保险如何办转移

这个问题较复杂.一是市内转移,二是市外转移.市内转移是在本市范围内转移,又分企业转机关事业,或机关事业转企业,企业转企业,机关事业之间互转.企业转机关事业要转个人帐户的金额,机关事业转企业要按本人在机关的年限按公式充实个人帐户,企业转企业和机关事业之间互转只转关系就行. 市外转移就是从这个地区转到另一个地区,这两个地方的统筹缴纳标准是不一样的.首先要转移劳动关系,再转社保关系.市外转移要转钱的,而且由于两地统筹标准的差异,如果你转出地比转入地社会平均工资低的话,.有可能要补一部分养老保险金.具体手续都是先到转出地社会保险中心办转移手续,再到转入地社会保险中心办接收新增手续,即可续保.。

3.养老保险怎么办转移

养老保险转移有四个环节: 1、发凭证。

当你要离开这个城市,且肯定不会再回到这个城市就业的时候,可以到当地社保经办机构领取一张你的参保凭证。凭证主要记录三项关键的信息:一是你在当地参保的起始时间;二是你实际缴费的月数;三是你在本地参保期间个人账户的全部存储额是多少。

2、打电话。 有关部门在网上公布了全国2800多个县级和县级以上的社保经办机构的联系方式,不清楚的问题可以电话咨询。

这个网站是: 3、办手续。 由本人或者所在单位向新的就业地社保经办机构提出接续申请,其他事情就由当地社保经办机构在规定的时间内来办理就可以了。

4、转移资金。 除了转关系之外,要把前面讲到的个人账户全部储存额的资金,还有单位缴费规定比例的资金要转移到新的就业地。

这样整个转移流程就完成了。

4.结婚后户口迁移了,请问医保社保需要跟着迁移吗

需要,社会保险转移流程:1、参保人员在新就业地按规定建立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和缴费后,由用人单位或参保人员向新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提出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的书面申请;2、新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在15个工作日内,审核转移接续申请,对符合本办法规定条件的,向参保人员原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所在地的社保经办机构发出同意接收函,并提供相关信息;对不符合转移接续条件的,向申请单位或参保人员作出书面说明;3、原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所在地社保经办机构在接到同意接收函的15个工作日内,办理好转移接续的各项手续。

扩展资料:社保转移要求:(依据: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暂行办法) 第三条 参保人员跨省流动就业的,由原参保所在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以下简称社保经办机构)开具参保缴费凭证,其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应随同转移到新参保地。参保人员达到基本养老保险待遇领取条件的,其在各地的参保缴费年限合并计算,个人账户储存额(含本息,下同)累计计算;未达到待遇领取年龄前,不得终止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并办理退保手续;其中出国定居和到香港、澳门、台湾地区定居的,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第四条 参保人员跨省流动就业转移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时,按下列方法计算转移资金:(一)个人账户储存额:1998年1月1日之前按个人缴费累计本息计算转移,1998年1月1日后按计入个人账户的全部储存额计算转移。(二)统筹基金(单位缴费):以本人1998年1月1日后各年度实际缴费工资为基数,按12%的总和转移,参保缴费不足1年的,按实际缴费月数计算转移。

第五条 参保人员跨省流动就业,其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按下列规定办理:(一)参保人员返回户籍所在地(指省、自治区、直辖市,下同)就业参保的,户籍所在地的相关社保经办机构应为其及时办理转移接续手续。(二)参保人员未返回户籍所在地就业参保的,由新参保地的社保经办机构为其及时办理转移接续手续。

但对男性年满50周岁和女性年满40周岁的,应在原参保地继续保留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同时在新参保地建立临时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账户,记录单位和个人全部缴费。参保人员再次跨省流动就业或在新参保地达到待遇领取条件时,将临时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账户中的全部缴费本息,转移归集到原参保地或待遇领取地。

(三)参保人员经县级以上党委组织部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批准调动,且与调入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并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的,不受以上年龄规定限制,应在调入地及时办理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手续。第六条 跨省流动就业的参保人员达到待遇领取条件时,按下列规定确定其待遇领取地:(一)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在户籍所在地的,由户籍所在地负责办理待遇领取手续,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

(二)基本养老保险关系不在户籍所在地,而在其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所在地累计缴费年限满10年的,在该地办理待遇领取手续,享受当地基本养老保险待遇。(三)基本养老保险关系不在户籍所在地,且在其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所在地累计缴费年限不满10年的,将其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回上一个缴费年限满10年的原参保地办理待遇领取手续,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

(四)基本养老保险关系不在户籍所在地,且在每个参保地的累计缴费年限均不满10年的,将其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及相应资金归集到户籍所在地,由户籍所在地按规定办理待遇领取手续,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第七条 参保人员转移接续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后,符合待遇领取条件的,以本人各年度缴费工资、缴费年限和待遇领取地对应的各年度在岗职工平均工资计算其基本养老金。

第八条 参保人员跨省流动就业的,按下列程序办理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手续:(一)参保人员在新就业地按规定建立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和缴费后,由用人单位向社保经办机构提出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的书面申请。(二)新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在15个工作日内,审核转移接续申请,对符合条件的,向参保人员发出同意接收函,并提供相关信息;对不符合转移接续条件的,作出书面说明。

(三)原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所在地社保经办机构在接到同意接收函的15个工作日内,办理好转移接续的各项手续。(四)新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在收到参保人员原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所在地社保经办机构转移的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和资金后,应在15个工作日内办结有关手续,及时通知用人单位或参保人员。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暂行办法。

5.养老保险可以转移吗

对的,没有问题,可以办理转移了。

对于转移,你需要分别向2地社保局提出申请才可以。

不过,现目前政策只能转移养老保险,而医保,工伤等社保只能在参保地使用。

告诉你一个好消息,预计今年7月,国家将施行医保的异地转移了。

国家政策,从2010年1月1日开始,养老保险不允许退保,只能转移关系。

所有手续需要45个工作日就可以完成。

依照这个养老保险跨省转移流程,一个正常参保人员从提出申请,到最后完成办结,在所有材料准备到位的状况下,最快在一周之内就可以办理完成,最慢也不会超过45个工作日就可以完成养老保险关系的跨省转移,而且,在办理转移过程中,90%的工作是由申请人转入与转出地社保经办机构操作。

第一步:参保人跨省流动前到原参保地社保机构开具《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凭证》。

第二步:参保人持缴费凭证、户口、身份证等到新就业地社保机构申请接续关系。

第三步:新就业地社保机构在15个工作日内审核申请人是否符合条件。

第四步:原参保地社保机构在收到《联系函》后15个工作日内,将清理申请人的参保缴费是否有欠费并办理养老保险基金划转,终止申请人在当地的参保关系,向新参保地发出《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信息表》。

最后一步:新参保地社保机构在收到《信息表》和转移基金后15个工作日内办结相关手续。

6.社会保险怎么转移

步骤如下:

1.单位先为该职工在地税部门办理减员手续,次日或之后再到省社保局办理社会保险关系转出。

2.经办人员接收资料后,对资料进行审核,符合条件的当场予以办理。

3.转移过后,经办人员应打印《广东省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清单》给申办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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