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公安部令第123号)第三十七条的规定:在驾驶技能准考证明有效期内,科目二和科目三道路驾驶技能考试预约考试的次数不得超过五次。第五次预约考试仍不合格的,已考试合格的其他科目成绩作废。其中驾驶技能准考证明为三年。
科目二和科目三只有五次考试机会,一旦其中一项五次考试机会都没及格,学员就必须从头开始交费报名,重新参加考核。
对于驾驶证被记满12分后该如何恢复的问题:
驾驶证12分扣完的话,需参加为期7天的交通法律法规理论学习,然后参加驾驶证理论考试(科目一),及格后驾驶证重新恢复法律效力。如一个积分周期被扣分数满12分但未满24分,只需参加科目一理考,若扣分超过24分,还要参加科目三路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