需佩戴的证件如下:
1.车辆号牌(或临时号牌或补牌证):车辆号牌悬挂位置要适当、明显,号字要清晰,并与行车证上的车类、编号相符。不许使用过期无效的临时号牌。
2.行驶证:行驶证要携带与所驾车辆号牌相符的行驶证,行驶证上年度检验及货车载人等应无差错。
3.驾驶证:驾驶员本人的驾驶证驾驶证上的准驾车类要与所驾车辆相符,驾驶证上的年审等记录要符合要求。
4.养路费证携带有效的养路费统缴证或免费证:证件上的车类、号牌、单位和日期不得有差错。
5.已保险的车辆须携带投保证。
6.个体经营的车辆,应携带相关的营业执照和证件,集体的车辆应携带单位的“行车单”。
7.驾驶员本人的居民身份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