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与俄罗斯人在中国结婚,妻子去俄罗斯该如何办理
实际上你提了两个问题:
1,妻子如何去俄罗斯:你老公应该在俄罗斯给你发一个个人邀请,应该是三个月的,一般不能延期。三个月探亲够了吗?
如果想长期在俄居住,得先办理三年暂居。你们的结婚证是在中国办理的,就拿着原件和复印件去俄罗斯。还要在中国当地的刑警大队开出一份没有违法的证明,在当地公证处公证后,再拿到所在省涉外认证中心办理认证手续(另一个方法是把刑警队开的证明直接拿到俄罗斯找当地翻译公司翻译公证,但不是在所有地区都能办——生效)。在当地翻译公司翻译结婚证,他们直接翻译并公证。你就能申请在俄三年暂居。期间准备相关文件比较麻烦,三个月的签证不够用。
2,你所说的证明是生活来源证明。
你有工作的话,就在单位开出一个证明,证明你从去年的这个月到今年的这个月一共赚了多少钱,合成多少卢布。证明在俄罗斯翻译公证要比中国容易得多。
你如果去俄三个月,应该不用办这个证明,你老公在俄有银行存款就行,在银行开个证明就成了。主要是有法律规定:你去俄罗斯,邀请人要保证你在那里的生活费用。
你没说得很清楚,所以我尽量的回答的详细些,别说我啰嗦啊!
2. 中国和俄罗斯的婚俗有什么差别
婚礼对于俄罗斯家庭来说应该算是最大的家庭喜庆了。过去同我国一样由父母给孩子定亲,现在由子女自己做主。这点同中国非常相似。我国古代由封建家长制包办婚姻发展到现在的自由婚姻。俄罗斯法定婚龄为女子16岁,男子18岁;而中国则为女子20岁,男子22岁。
现在俄罗斯的婚礼同中国一样也要到民事登记处办理,与我们不同的是俄国人习惯上是新人同父母亲友一起去,然后马上就举行婚礼。喜宴上新人坐上座,左右分别是同事好友,面对新人坐的是父母。当宾客高喊(горько)“苦啊!”时,也就是要求新人接吻,而此习俗从古一直沿袭至今,包括婚后要过结婚周年,想必是受到俄罗斯文化的一定影响。还有一点在俄婚礼上最有意思的是,说完祝贺辞干杯后把玻璃杯抛向天花板,玻璃杯跌成碎片,象征新人将有美满的婚姻。还有一个比较特别的地方就是在花车的车头上的装饰,如果看到装饰为小熊则代表他们期望自己的第一个孩子是儿子,若为洋娃娃则代表想生女儿。当然,过去的俄罗斯人还较喜欢占卜,如众所周知的普希金的《叶甫根尼 奥涅金》一文中就有此例,他们还比较忌讳的是婚礼上戒指落地,还有就是婚后,新婚夫妇不应从原路返回。这都意味着日子不好过。在这里一定要作补充的是,现代的俄罗斯人结婚一定要到红场去给无名烈士墓献花,想必这不仅是对那些曾经为自己的祖国献身的英雄的一种尊敬,也反映出俄罗斯人的性格与内心。他们是不会忘记那些为后人的幸福而誓死保卫国家的无名英雄们的。
现在谈谈中国的婚礼,古代有这样的说法“父母之命,媒妁之言”,过去讲究的是门当户对,多为家长出面,然后下聘礼,定亲等。结婚当中与俄罗斯不同的是父母坐高堂,新人“三拜”,按与新人的关系宾客分别坐在的席位,由新人向父母长辈及各方来宾敬酒还礼,过去还讲究闹洞房,这一情节想必读者在电视、小说等都能见到。我国的现代婚礼上,结合了中西方的特点,因此可以说婚礼是新人一生中最幸福的时刻。另外,由于我国民族众多,在此无法向各位一一介绍每个民族的婚俗,这里只提及两个。一是朝鲜族,我曾经从我来自朝鲜族的同学那了解到,朝鲜族结婚一最大特点就是新娘结婚时要为新郎亲手缝一件衣服,在给父母等行礼时新人会被撒上栗子、枣等,表示祝福新人白头到老,早生贵子;另一个要提及的就是中国的俄罗斯族,他们对婚姻问题很慎重。青年人结婚表面上看虽然是自由恋爱,但还是必须要征得父母同意,同血统之间不能结婚,与其他民族之间可以通婚,但需讲究门当户对(这大概也是受中国传统文化的影响吧)。其中男方求婚有一特点是请媒人带上有一撮盐巴的面包到女方家求婚,如果女方不接受面包,就表示拒绝;如果接受并亲手把它打开,就表示同意。结婚当天先到女方家举行,来宾用餐跳舞唱歌欢庆一番,然后到男方家,只有当新郎向一群由女方派出来向新郎索要红包的小朋友散发红包后才可把新娘接走,这又与现代的婚礼相同,去年本人参加亲戚的婚礼时就见到过同样的场面(亲戚为汉族),证婚仪式则与西方相同。我国的俄罗斯族同俄罗斯国家的多数大众一样信奉东正教,所以离婚率很小,结婚较为稳定。而俄罗斯人则普遍离婚率较高。
3. 一个黎巴嫩人和一个俄罗斯人如何在中国结婚
1、有有效护照、在中国内地工作或生活。
2、有所在国公证机构或者有权机关出具的、经中华人民共和国驻该国使(领)馆认证或者该国驻华使(领)馆认证的本人无配偶的证明,或者所在国驻华使(领)馆出具的本人无配偶的证明;有所在国承认本国居民在外国登记结婚效力的证明。
3、双方共同到在中国工作地或生活地的有涉外婚姻登记权限的民政部门办理结婚登记。
附相关依据:
(1)民政部《关于贯彻执行若干问题的意见》八的相关规定“关于双方均非内地居民的结婚登记问题
【双方均为外国人】,要求在内地办理结婚登记的,如果当事人【能够出具《婚姻登记条例》规定的相应证件和证明材料以及当事人本国承认其居民在国外办理结婚登记效力的证明】,当事人工作或生活所在地具有办理涉外婚姻登记权限的登记机关应予受理。”
(2)《婚姻登记条例》的相关规定:
第四条 内地居民结婚,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登记。
中国公民同外国人在中国内地结婚的,内地居民同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华侨在中国内地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内地居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登记。
第五条中“办理结婚登记的外国人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一)本人的有效护照或者其他有效的国际旅行证件;
(二)所在国公证机构或者有权机关出具的、经中华人民共和国驻该国使(领)馆认证或者该国驻华使(领)馆认证的本人无配偶的证明,或者所在国驻华使(领)馆出具的本人无配偶的证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