签证下来能立马结婚吗(可以在女方户籍所在地办理结婚证吗)

2024-05-05 情感 86阅读 投稿:温柔虐

1. 签证下来能立马结婚吗

问题一:

结婚后,只要他还在校,有学生签证就不用换签证.

问题二和问题三:

不用换签证,等他毕业后还在中国待的话如果找到工作,让他的公司给他办工作签证,就是Z签证,

如果结婚后他没找到工作,就去当地的出入境管理处申请F探亲签证,申请的时候要带上你们的结婚证,女方的户口本和男方的护照,还有在派出所开的临时住宿登记,女方还要写一个申请,大致意思就是申请丈夫来中国探望你, 刚开始一两年好像只能申请到半年的F签证,快到期的时候再去出入境管理处续签(续签的时候以上材料还是要带齐),这个时候他还办不到居留许可的(居留许可跟暂住证差不多,结婚后一两年出入境才给你办,通常是1年多次,有了居留许可的话就按照居留许可上面的日期和次数看),

我结婚快1年了,我LG的就是探亲签证,我们办结婚证的时候他的是旅游签证,签证到期之后才重新申请的探亲签证, 头两次都只申请到半年的,出入境的说我LG必须每年都要出一次中国,(据说是政策),这次满一年了9月份他要出去趟再回来,出入境的说这次回来可以办一年多次的居留许可了. 这个探亲签证貌似在国外的中国大使馆办不到,他只能申请旅游签证回来,回来后办了临时住宿登记后才能去当地的出入境办探亲签证.

结婚满5年后可以申请永久居住. 对了,不管你们住哪,他每次入境后都要去当地的派出所开一个临时住宿登记.

2. 可以在女方户籍所在地办理结婚证吗

可以在女方户籍所在地办理结婚证。

结婚证登记机关:

1、内地居民结婚,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登记。

2、中国公民同外国人在中国内地结婚的,内地居民同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华侨在中国内地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内地居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登记。

扩展资料:

办理结婚证需出具的证件和证明材料

1、办理结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1)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

(2)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

2、办理结婚登记的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1)本人的有效通行证、身份证;

(2)经居住地公证机构公证的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声明。

3、办理结婚登记的华侨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1)本人的有效护照;

(2)居住国公证机构或者有权机关出具的、经中华人民共和国驻该国使(领)馆认证的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证明,或者中华人民共和国驻该国使(领)馆出具的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证明。

4、办理结婚登记的外国人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1)本人的有效护照或者其他有效的国际旅行证件;

(2)所在国公证机构或者有权机关出具的、经中华人民共和国驻该国使(领)馆认证或者该国驻华使(领)馆认证的本人无配偶的证明,或者所在国驻华使(领)馆出具的本人无配偶的证明。

参考资料来源:中国政府网-结婚登记流程

3. 办理结婚证女方需要哪些证件照

带着你身份证,户口本,你男人,你男人的身份证,户口本,和十块钱,一兜糖去民政局就行了

中国公民同外国人在中国内地结婚的,内地居民同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华侨在中国内地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内地居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登记。

第五条 办理结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一)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

(二)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

办理结婚登记的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一)本人的有效通行证、身份证;

(二)经居住地公证机构公证的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声明。

办理结婚登记的华侨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一)本人的有效护照;

(二)居住国公证机构或者有权机关出具的、经中华人民共和国驻该国使(领)馆认证的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证明,或者中华人民共和国驻该国使(领)馆出具的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证明。

办理结婚登记的外国人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一)本人的有效护照或者其他有效的国际旅行证件;

(二)所在国公证机构或者有权机关出具的、经中华人民共和国驻该国使(领)馆认证或者该国驻华使(领)馆认证的本人无配偶的证明,或者所在国驻华使(领)馆出具的本人无配偶的证明。

第六条 办理结婚登记的当事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登记机关不予登记:

(一)未到法定结婚年龄的;

(二)非双方自愿的;

(三)一方或者双方已有配偶的;

(四)属于直系血亲或者三代以内旁系血亲的;

(五)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的。

第七条 婚姻登记机关应当对结婚登记当事人出具的证件、证明材料进行审查并询问相关情况。对当事人符合结婚条件的,应当当场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对当事人不符合结婚条件不予登记的,应当向当事人说明理由。

4. 女朋友是中国人,我是日本人,我想她结婚

方要提供护照。拍照、上海,住民票、広州)填写婚姻届。再把结婚证送去作公证,领结婚证。

再回女方户口所在地的民政局登记,单身证明书,户籍藤本

女方身份证户口本

携以上资料先去日本驻中国领事馆或大使馆(北京。 等公证书下来再连带上述资料和护照一起返回领事馆申领签证。

以防各处有不同规定,建议去之前先电话预知还有什么附加条件以及工作时间

まさか日本人じゃこんなどころに来るわけないでしょ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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