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你好律师,我母亲60岁,家父去世,老人已无结婚证了,如何办理我的
《出生医学证明》因遗失、被盗等丧失原始凭证的情况要求补发的,取得原签发单位有关出生医学记录证明材料后,向所在地县(区)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申请补发。
县(区)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接到申请后,经核实,情况属实的给予补发《出生医学证明》,并加盖出生医学证明专用章。补发办法如下:(一)未报户口前遗失的《出生医学证明》者,补发《出生医学证明》正副页;(二)已办理户籍手续后遗失《出生医学证明》者,只补发《出生医学证明》正页。
补发《出生医学证明》只适用于1996年1月1日(边远贫困地区自1996年3月1日)以后出生的婴儿。具体的补发程序由各地根据本地实际情况制定。
2.92年老年人没领结婚证,一方去世后,另一方有权继承遗产吗
你好!
首先,如果去世一方没有遗嘱处分自己的遗产的话,那么所留遗产配偶当然有法定的继承权,且是第一顺序的继承人。
第一顺位继承人为:配偶,父母,子女;第二顺位继承人为,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有第一顺位继承人的情况下,第二顺位继承人不得继承。
其次,对于94年以前的事实婚姻关系怎么证明的问题:
1、去二人居住的居委会开婚姻关系证明。
2、居委会不给开的,看看二人的户口是不是在一起,户口簿上有没有反应婚姻关系,有的话,复印户口簿就可以了。
只要证明二人有婚姻关系,走法定继承遗产没有问题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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