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方带小孩嫁女方想离婚怎么办(没有登记结婚 有了孩子 现在想离婚怎么办)

2024-04-21 情感 86阅读 投稿:菠萝蜜

1.女方带小孩嫁女方想离婚怎么办

离婚有两条途径,法院诉讼离婚和到民政部门婚姻登记机关办理协议离婚两种。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四章 离婚 第三十一条 男女双方自愿离婚的,准予离婚。双方必须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

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并对子女和财产问题已有适当处理时,发给。第三十二条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

一、民政部门协议便捷。 协议离婚过程中离婚协议的起草过程,应十分慎重,决不能草率行事,必要时最好请律师把关。

根据《婚姻登记条例》第三章 离婚登记第十条 内地居民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第十一条办理离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一)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二)本人的结婚证;(三)双方当事人共同签署的。

离婚协议书应当载明双方当事人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以及对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如果双方都同意离婚,并且对子女抚养、财产分割能够达成协议,自2003年10月1日《婚姻登记条例》修改实施后,到民政部门办理协议离婚十分便捷。

二、法院诉讼离婚:便捷与繁琐并行。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四章 离婚 第三十二条 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

夫妻一方坚持不离或虽同意离婚,但对子女抚养或财产分割达不成协议的,只有通过法院诉讼离婚。

2.没有登记结婚,有了孩子,现在想离婚怎么办

因为没有登记结婚,因此你们的婚姻不受法律保护的,属于同居关系,你要是想分开,就是要把你们各自的财产归各自,孩子要是没有超过2 岁,应该归女方抚养,因为孩子还处于哺乳期,你和她性格不和,你们的婚姻不受法律保护,但是非婚生子的孩子和结婚生的孩子是受到同样的法律保护,假如你们分手,孩子归母亲,父亲要承担抚养费,一直抚养到孩子18岁止,要是去法院起诉解除非法同居关系,也可以的,看看有没有和好的余地了,要好好考虑清楚,因为孩子是无辜的,希望你们永远幸福。

3.结婚后有小孩了,女方要求离婚,孩子女方要的,法庭怎么判

1、如果只是意见不和,或者家庭琐事产生小矛盾,建议冷静处理,考虑离婚对孩子的影响,不要冲动,理智考虑问题。你们冲动都可以再找新的伴侣,但会给孩子精神造成很大的创伤,难以愈合!想想孩子,想想以前夫妻恩爱的日子。

2、如果是双方父母问题(尤其是婆媳),尽量夫妻做到对孩子负责的前提下,孝顺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如实在不能共同生活,建议和父母分开居住!

3、如果感情真的不和,已到破裂地步,建议离婚!胜算在6成到9成左右,虽然家庭主妇没有经济来源,不能养活自己,但可以向法院申请婚后财产分割,一般法院会考虑保护弱者,给妇女、儿童多分还可以每月要孩子的抚养费,教育费一切有必要的支出。法院会考虑孩子的抚养问题,孩子小的时候,一般会判给母亲或者长期共同和孩子生活的人,等孩子大了(10岁以上)会考虑孩子的意愿!

4.结婚后有一小孩,但现在想离婚需要具备哪些条件,离婚后该承担哪些

离婚是父母最自私的表现,这对孩子是很不公平的,受到伤害最大的也是孩子,如果没有太大的问题最好不要离婚。

离婚应具备以下几个条件:一方有严重过错(有第三者)准许离婚;事实上分居三年以上,调解无效的,准许离婚,婚后一方得病不能自立的;夫妇双方无大错,一方坚决不离婚的;是不能离婚的,离婚时孩子如已成年,首先需征得孩子的意愿,其次是哪一方对孩子的成长有利,孩子归哪一方,另一方负责孩子一半的抚养费,如果孩子是在哺乳期,孩子会判给女方,但哺乳期过后,如果女方,经济困难且无生活来源,对孩子成长不利,另一方有权变更孩子的抚养权和监护权的。另一方有探视孩子的权利。

离婚父母都有教育孩子的权利。

5.结婚未领证,已有一小孩,若想离婚怎么办

1、结婚没有领结婚证,所生的小孩是否能入户口?

是可以入户口的.具体询问当地户籍机关

2、在男方入狱服刑期间,若女方想离婚,应该如何操作?

如果是1994年2月1日前同居的,可以离婚.直接起诉就可以.如果在上述时间之后同居的,属于非法同居.不能起诉离婚.但可以起诉分割同居期间财产和孩子的抚养权问题.

3、在男方出狱后,若女方想离婚,如何操作?

具体问题解答同上.

4、以上两个问题中,小孩若真的在男方户籍地已入户口,法院会判给谁?法院是否会承认小孩与其母亲的母子关系?若小孩没有入户,法院会将其判给谁?

具体问题孩子一般会判决给女方.

5、上述事例中,仅针对结婚不领证一事,对女方还有哪些潜在危害或潜在风险?

具体问题没有结婚证,是不受婚姻法完全保护的.不存在什么危害.

6.结婚2年没领结婚证有一个孩子女方要求离婚还要孩子怎么办

这是我整理的《婚姻法》关于通常离婚问题的规定,供你参考借鉴:

1、关于离婚的条件

按照《婚姻法》的规定,夫妻双方感情确已破裂的,可以判决离婚。

2、关于孩子的抚养及抚养费

对于孩子抚养问题,要从有利于孩子成长的角度出发,仔细确认双方的情况后判决,但哺乳期间的孩子一般判给女方抚养,如果不是哺乳期,就要看那方更适合小孩成长并征求小孩本人的意见。不抚养小孩的一方在孩子18岁以前应当每月支付抚养费,抚养费的标准一般是年收入的20—30%之间。如果在今后的抚养期内,一方不适合抚养小孩,另一方可以到法院重新起诉,要求变更小孩抚养权。

3、关于共同财产的分割

婚姻存续期间一方取得的财产均属夫妻共同财产,夫妻共同财产和债务归夫妻共同所有和负担,一般是一人一半 。如果一方有过错,分割财产是可以少分或者不分,具体份额由法院裁定。一般情况,结婚后婚前彩礼作为共同财产处理,不能要求退还,如果没有结婚,可以要求对方退还彩礼。

4、关于离婚的程序、所需证件及费用

如果是协议离婚,双方协商后,凭双方的离婚协议书、结婚证、身份证到原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手续,领取离婚证;如果是一方不同意或签了离婚协议后反悔不履行的,那么应当通过诉讼离婚,在被告住所地法院起诉,或者在被告居住超过一年以上的所在地法院起诉,如果被告下落不明或者监禁1年以上的,可以在原告所在地法院起诉离婚。一审一般时6个月,二审时3个月。如果法院第一次判决不离的话,半年之后可以重新起诉,第二次起诉法院一般情况下应当判离。诉讼离婚的诉讼费用如果不涉及到财产分割一般是50元,有财产分割的话,按照财产比例交费,具体可参照《诉讼收费办法》。

神马都是浮云,问问感情有木有,木有感情的人你伤不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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