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有举行婚礼 领了结婚证 办离婚证协议书怎么写(怎么写结婚协议书)

2024-04-17 情感 86阅读 投稿:愫暮

1.没有举行婚礼,领了结婚证,办离婚证协议书怎么写

离婚协议没有具体的格式,只要你把你们之间的财产、子女、抚养费等事情写好就可以了。

离婚协议书搜索自愿离婚协议书范本: 男方:***,*年*月*日出生,民族:*族,工作单位:***,现住址:***。 女方:***,*年*月*日出生,民族:*族,工作单位:***,现住址:***。

双方于 *年*月*日在*市*城区(县)人民政府的民政部门登记结婚,现因***(注:指感情不和等)的原因,自愿离婚,经双方协商一致,对有关事项,依《婚姻法》的规定达成如下协议: 一、男方***与女方***自愿离婚。 二、子女的抚养: 1、双方于*年*月*日生育有一儿子/女儿,取名:***,离婚后儿子/女儿随男方/女方直接抚养生活,由女方/男方每月给付抚养费(包括生活费、教育费、医疗费)***元,在每月*号前付清,直到孩子完成高中教育阶段止。

高中教育阶段之后的有关费用双方日后重新协商。 2、男方/女方(注:指未直接抚养的一方)可在每月的第*周星期六起至周日接儿子/女儿随其生活或娱乐。

如临时或节假日的探望,可提前一天由双方协商,达成一致后可按协商的办法进行探望。儿子/女儿十周岁以上时,探望权的行使应尊重儿子/女儿的意见,不可强行按本协议执行。

三、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 1、房产:a夫妻双方婚后购有坐落在*路*号*小区*栋*单元*号的楼房一套,登记在男方/女方(或双方)名下,属夫妻共有财产。离婚后,该套房屋归男方/女方所有(注:包括房内装修内附属设施及相关配套设施),双方相互配合办理产权变更登记手续。

因办理产权变更登记手续所应支付的一切税费等均由男方/女方承担。取得房屋所有权的一方给予另一方经济补偿人民币***元,在本协议签订之日起*日内付清。

夫妻双方婚后购有坐落在*路*号*小区*栋*单元*号的楼房一套,购房时以男方/女方为主贷人向*银行按揭贷款购买,首付及按揭还款都来源于夫妻共有存款,该房属夫妻共有财产。离婚后,该套房屋归男方/女方所有(注:包括房内装修内附属设施及相关配套设施),双方相互配合办理产权变更登记及办理贷款主贷人变更手续。

因办理产权变更登记及办理贷款主贷人变更手续所应支付的一切税费等均由男方/女方承担。取得房屋所有权的一方给予另一方经济补偿人民币***元,在本协议签订之日起*内付清。

夫妻共有房屋内的家用电器及家具等等(见清单),双方同意作价***万元,归男方/女方所有,取得的一方给予另一方经济补偿人民币***元,在本协议签订之日起*内付清。 2、机动车辆:*年*月*日购有*牌汽车一辆,离婚后归男方/女方所有,取得的一方给予另一方经济补偿人民币***元,在本协议签订之日起*内付清。

3、股权、股票、债券等:(如前述 依协议详定) 4、债权与债务:(如前述 依协议详定) 5、双方各自名下的其它私人财产(如首饰、衣服等)归各自所有。 四、离婚后住房的安排: 男方住:****** 女方住:****** 五、其他协议事项:****** 上述协议事项,双方保证切实履行;协议内容如有隐瞒、欺骗、责任自负。

立协议人: 男方:***(签章) 女方:***(签章) *年*月*日 (本协议一式三份,当事人双方各执一份,交婚姻登记机关存档备案一份)。

2.怎么写结婚协议书

一、结婚登记的条件: (一)、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共同到具有管辖权的婚姻登记处提出申请; (二)、当事人男年满22周岁,女年满20周岁; (三)、当事人双方均无配偶(未婚、离婚、丧偶); (四)、当事人双方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 (五)、双方自愿结婚; (六)、当事人提交3张大2寸双方近期半身免冠合影照片; (七)、当事人持《婚姻登记工作暂行规范》第二十三条至第二十八条规定的证件,即: 1、内地居民 (1)、本人的常住户口簿; (2)、本人的居民身份证。

2、香港居民 (1)、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或者港澳同胞回乡证; (2)、香港居民身份证; (3)、经香港委托公证人公证的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声明。 3、澳门居民 (1)、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或者港澳同胞回乡证; (2)、澳门居民身份证; (3)、经澳门公证机构公证的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声明。

4、台湾居民 (1)、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或者其他有效旅行证件; (2)、本人在台湾地区居住的有效身份证件; (3)、台湾公证机构公证的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声明。 5、出国人员、华侨 (1)、本人的有效护照; (2)、居住国公证机构或者有权机关出具的、经中华人民共和国驻该国使(领)馆认证的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证明,或者中华人民共和国驻该国使(领)馆出具的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证明。

与中国无外交关系的国家出具的有关证明,应当经与该国及中国均有外交关系的第三国驻该国使(领)馆和中国驻第三国使(领)馆认证,或者经第三国驻华使(领)馆认证。 6、外国人 (1)、本人的有效护照或者其他有效的国际旅行证件; (2)、所在国公证机构或者有权机关出具的、经中华人民共和国驻该国使(领)馆认证或者该国驻华使(领)馆认证的本人无配偶的证明;或者所在国驻华使(领)馆出具的本人无配偶证明。

与中国无外交关系的国家出具的有关证明,应当经与该国及中国均有外交关系的第三国驻该国使(领)馆和中国驻第三国使(领)馆认证,或者经第三国驻华使(领)馆认证。 二、结婚登记的程序 结婚登记应当按照初审""?""受理""?""审查""?""登记(发证)的程序办理: (一)、当事人提交证件和证明材料; (二)、婚姻登记员查验相应证件和证明材料; (三)、婚姻登记员询问当事人的结婚意愿; (四)、自愿结婚的当事人双方各填写一份《申请结婚登记声明书》,并在婚姻登记员面前签名; (五)、当事人宣读本人的声明书,婚姻登记员作为监誓人在监誓人一栏签名; (六)、婚姻登记员对当事人提交的证件、证明、声明进行审查,符合结婚条件的,填写《结婚登记审查处理表》和结婚证; (七)、颁发结婚证。

颁发结婚证应当在当事人双方均在场时按照下列步骤进行: 1、向当事人双方核实姓名、出生日期、结婚意愿; 2、告知当事人双方领取结婚证后的法律关系以及夫妻权利、义务; 3、见证当事人本人亲自在附件2上的“当事人领证签名或按指纹”一栏中签名;当事人不会书写姓名的,应当按指纹; “当事人领证签名或按指纹”一栏不得空白,不得由他人代为填写、代按指纹; 4、将结婚证分别颁发给结婚登记当事人双方,向双方当事人宣布:取得结婚证,确立夫妻关系; 5、祝贺新人。 三、男女双方补办结婚登记或者办理复婚登记的,适用结婚登记的规定。

四、办理结婚登记的当事人有下列情形之一,婚姻登记机关不予登记: (一)、未到法定结婚年龄的; (二)、非双方自愿的; (三)、一方或者双方已有配偶的; (四)、属于直系血亲或者三代以内旁系血亲的; (五)、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的。 婚姻登记机关对不符合结婚登记条件的,不予受理,但应当给当事人出具《不予办理结婚登记通知单》。

3.夫妻婚后财产协议书怎么写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十九条规定:“夫妻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约束力”。

有了法律规定的支持,在实践中,新人多在婚前或婚后做婚前财产协议,但以做婚内财产协议的人数越来越多。在这些协议中,绝大多数约定的内容相对于双方基本是公平的,比如,约定“婚后双方各自所得归各自所有”;但是,也不乏一些约定,是约定在特定条件成就时,将原属于自己的财产按协议归对方所有。

比如,约定一方若提出离婚,需将原属自己的财产无条件归属另一方等等。从这些约定的内容上来看,似乎十分不“公平”,并且还有限制离婚自由的嫌疑。

那么,这些约定有效吗? 近期,深圳市某区人民法院审理了一起离婚纠纷案,该案争议焦点就是关于看似“不公平”的婚前财产协议是否有效?以下是案件情况,您可以参考下,若需要写婚内财产协议,建议委托律师帮您书写。 案情简介: 刘某(男,化名)与康某(女,化名)在婚前签订一协议。

协议约定: 1、刘某在婚前有一套住房,价值100万左右,尚有贷款40万左右。该房贷款由刘某婚后继续偿还,并供双方婚后共同居住使用; 2、刘某每月工资8000元,需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并交由康某统一管理和支配,康某每月给刘某工资数额的20%用于刘某的日常开销和人际交往。

3、双方应不离不弃,任何一方向对方提出离婚,都要承担赔偿责任。 (1)若刘某违约提出离婚,则需要: 第一、刘某婚前的房产归康某所有,刘某还需要继续支付该房的剩余贷款; 第二、刘某向康某支付生活费,数额为刘某月工资收入的70%; 第三、刘某在离婚时向康某支付赔偿金20万元; (2)若康某违约提出离婚,则需要: 第一、康某向刘某出示书面道歉一份; 第二、康某搬出刘某的住房; 第三、即使康某提出离婚,刘某仍需向康某支付4万元钱款。

刘某与康某婚后三个月即开始出现矛盾,刘某向深圳市某区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要求与康某解除婚姻关系,并主张婚前签订的协议违背公平原则,为违背其真实意思的财产处分约定,应予撤销,在庭审中不同意按照婚前协议履行。 而康某则辩称,双方虽然夫妻感情确已破裂,但婚前协议为双方真实意思表示,现刘某提出离婚,应按协议履行。

法院判决: 深圳市某区人民法院经审理后认为,刘某提出离婚,应按婚前协议约定履行,房产应过户给康某,由刘某负责偿还欠付的银行贷款;刘某每月向康某支付其月工资收入的70%,并在离婚判决生效后的七日内,向康某支付20万元赔偿金。 一审判决后,刘某不服,以双方离婚原因系性格不和而产生矛盾,刘某并无过错,也无向康某赔偿的义务,一审法院更不应该把自己婚前的个人房产判归康某,月工资收入70%如果归康某,否则自己生活就无法正常维持。

深圳市某中级人民法院经审理后认为:双方“协议”中对婚前财产的约定属于双方的真实意思表示,因此,刘某向康某提出离婚时,应向康某支付赔偿金20万元;刘某承诺提出离婚将自己的房产归康某所有,应予支持,且剩余贷款,应由康某支付。关于离婚后刘某向康某支付每月工资70%的条款,因违反公平原则,法院予以撤销。

深圳婚姻律师团分析: 本案中,刘某与康某的婚前财产协议约定符合夫妻财产制的约定。一般来说,夫妻财产制一般有三种类型:一般共同制;限定共同制;分别财产制。

本案中,刘某与康某二人关于婚前财产的约定实际上是对刘某的婚前个人财产约定归康某所有的财产约定形式,法律允许当事人通过书面约定来处理自己的个人所有财产。本案双方签订的婚前协议内容不违反法律,也没有损害他人财产权益,并且签订时双方已成年,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约定的内容合法,也系双方当事人的真实意思表示,因此,法院认定协议有效。

婚前财产约定一旦签订,即对双方具有法律效力。如果一方要求撤销或变更需由双方协商一致。

二审法院之所以认为刘某在离婚后需继续向康某支付其月工资收入70%显失公平,主要考虑刘某离婚后的收入并不处于已确定的状态,且考虑双方婚龄较短;房贷继续由康某偿还的原因也是基于此。 此案例给拟进行婚前财产协议或婚内财产协议的当事人提了个醒儿,即在签订协议时,一定要结合自身情况、多从理性而非冲动的态度来拟定协议的内容及起草协议。

并且,协议内容是否看似“公平”不会对协议是否有效产生实质性的影响,因此,签订婚前或婚内协议,当事人应慎之再慎! 如果还需要更详细的咨询,建议到中国婚姻家庭金牌律师团网在线咨询深圳离婚律师团马成律师,或电话咨询深圳婚姻律师,以便了解更详细的法律规定,138加2431,再加6788。

4.男方将如何写结婚协议书

怎样办理离婚手续,怎样写离婚协议书

离 婚 协 议 书

协议人:XXX ,男,XXXX年XX月XX日出生,汉族,住桂林市XX路XX号,身份证号:,

协议人:XXX,女,XXXX年XX月XX日出生,汉族,住桂林市XX路XX号,身份证号:,

协议人双方于XXXX 年XX月XX日在XX区人民政府办理结婚登记手续。因双方性格不合无法共同生活,夫妻感情已完全破裂,现双方就自愿离婚一事达成如下协议:

一、XXX与XXX自愿离婚。

二、夫妻婚后购有坐落在XX路XX号的集资建房一套,价值人民币XXX万元。购房时以女方为主公积金贷款XXX

万元,现尚剩余贷款XX万元。该房购买时首付XX万元,首付款来源于婚后双方存款。现协商该套房产归女方所有,剩余贷款XX万元本息由女方负责归还,与男方无关。

房内的家用电器及家具全部(如电视机、电冰箱、电风扇;床、木柜等等)归女方所有,其余各自的财产归各自所有。

三、夫妻无大额存款,也无共同债权及债务。若有债务,在谁的名下则由谁承担。

四、女儿xxxx(xxxx年xx月xx日出生)在xxxx大学学习,由女方抚养,由男方每月给付抚养费(包括生活费、教育费、医疗费)1000元,在每月10号前付清,直到孩子完成大学教育阶段止,其他费用由女方承担。

五、考虑到女儿已经成年,男方对女儿的探视由男方与女儿自行决定,女方不得干预。

本协议一式叁份,双方各执一份,婚姻登记机关存档一份,在双方签字,并经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相应手续后生效。

协议人: 协议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办理离婚手续:

当事人自愿离婚的,必须双方亲自到一方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管理机关申请离婚登记;申请时,应当持下列证件和证明:

(一)户口证明;

(二)居民身份证;

(三)离婚协议书;

(四)结婚证。

此外,还应当交付办理离婚证及存档所需的单人免冠照片(根据不同地区的要求提供),并按照婚姻登记机关的要求填写《离婚申请书》。

5.请问夫妻协议书怎么写

为了确保家庭和睦,夫妻和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中华人民 共和国民法通则》《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国家相关的法规政策,结合家庭生活的实际情况,经夫妻双方友好协商,在公平、公正、合理、自愿、诚实信用的基 础上,就夫妻和家庭生活的有关细节,制订本协议。

一、协议项目及范围

1、项目:本家庭内一切与生活有关的所有内容。

2、范围:夫妻关系、父母子女关系的相处与和谐等问题;与亲戚、朋友、邻里的日常交往等。

二、夫妻双方的责任和义务。

6.分居协议怎么写,夫妻分居协议的格式及范本

规定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尤其要说明在分居期间,夫妻双方不再有义务与其丈夫或妻子同居。

1、协议中要说明子女有谁抚养,抚养费如何承担以及探望权如何行使?

2、可以对分居期间的财产进行约定,如无约定或无法达成协议,则仍视为夫妻共同财产。双方若同意,可以在协议中规定分居期间双方不再互相享有家事代理权(但无法对抗善意第三人),如果一方违反则要赔偿另一方的损失。双方若同意,可以约定分居期间因为一方而产生的债务一律视为个人债务(同样无法对抗善意第三人),一方如果违反要赔偿另一方的损失。

3、分居的期限,应以三个月至两年为限,期限届满,如一方当事人依然认为感情无法复合而要求离婚的,可协议离婚或持该协议向法院起诉离婚。

4、分居的终止。协议分居可基于当事人双方的协议而终止,但应当制作终止分居的书面协议,或办理终止分居的公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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