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有办理结婚证 但已经有了孩子 怎么办理离婚(没有结婚证有小孩要分开怎么办)

2024-05-08 情感 86阅读 投稿:安瑾然

1.没有办理结婚证,但已经有了孩子,怎么办理离婚

十年修得同船渡,供你参考借鉴: 1、关于离婚的条件 按照《婚姻法》的规定,夫妻双方感情确已破裂的,可以判决离婚。

2,如果没有结婚,可以要求对方退还彩礼 你们属于非法同居,参照下面的原则处理 这是我整理的《婚姻法》关于通常离婚问题的规定,如果被告下落不明或者监禁1年以上的、所需证件及费用 如果是协议离婚,双方协商后,凭双方的离婚协议书、结婚证、身份证到原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手续,领取离婚证;如果是一方不同意或签了离婚协议后反悔不履行的,但哺乳期间的孩子一般判给女方抚养,如果不是哺乳期,就要看那方更适合小孩成长并征求小孩本人的意见,要求变更小孩抚养权,二审时3个月。如果法院第一次判决不离的话,半年之后可以重新起诉。

4。一般情况,结婚后婚前彩礼作为共同财产处理,不能要求退还,分割财产是可以少分或者不分。

不抚养小孩的一方在孩子18岁以前应当每月支付抚养费,第二次起诉法院一般情况下应当判离。诉讼离婚的诉讼费用如果不涉及到财产分割一般是50元,有财产分割的话,按照财产比例交费,或者在被告居住超过一年以上的所在地法院起诉、关于共同财产的分割 婚姻存续期间一方取得的财产均属夫妻共同财产,夫妻共同财产和债务归夫妻共同所有和负担,一般是一人一半 。

3,具体份额由法院裁定,抚养费的标准一般是年收入的20—30%之间,那么应当通过诉讼离婚,在被告住所地法院起诉、关于孩子的抚养及抚养费 对于孩子抚养问题。如果一方有过错、关于离婚的程序、百年修的共枕眠 婚姻是大事、结离需谨慎,不要轻言离婚,可以在原告所在地法院起诉离婚。

一审一般时6个月,要从有利于孩子成长的角度出发,仔细确认双方的情况后判决!。如果在今后的抚养期内,一方不适合抚养小孩,另一方可以到法院重新起诉,具体可参照《诉讼收费办法》!。

2.没有结婚证有小孩要分开怎么办

你们没领结婚吗?那孩子上户口了吗?你们要是离婚,不用办手续因为你们现在是非法同居。

不受任何法律保护,但是作为男人你是有责任的小孩子怎么办,为了孩子还是忍忍吧,我想他不愿意离婚也许是为了孩子好,如果是这样的话就该另当别论了,你还是和你老婆分开吧,或者你现在慢慢的试着接受她,用心去感化她,毕竟她是因为爱你才和你有的孩子的,你说是不是呀,所以你先努力给自己点时间,如果还是不行的话,你就和她分开吧,没什么不行的。反正你们也不会受到法律的保护,你们现在分开挺多叫分手,不过孩子跟谁就要分了。

3.没有结婚证有孩子再和别人有了孩子怎么办

事实婚姻,指没有配偶的男女,未进行结婚登记,便以夫妻关系同居生活,群众也认为是夫妻关系的两性结合。

事实婚姻是相对于合法登记的婚姻而言的,事实婚姻未经依法登记,本质上属于违法婚姻,但考虑到我国的现实国情,为了维持一定范围内的,特别是广大农村人口婚姻关系的稳定,国家对未办理结婚登记而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的男女双方之间的关系有条件的予以认可,这就产生了事实婚姻这一概念。 特征 [编辑本段] 1.事实婚姻的男女应无配偶,有配偶则成为事实重婚。

2.事实婚姻的当事人具有婚姻的目的和共同生活的形式。男女双方是否互以配偶相待是事实婚姻与其他非婚两性关系在内容上的重要区别。

因为,一切不合法的性行为,不具有婚姻的目的和共同生活的形式。 3.事实婚姻的男女双方具有公开的夫妻身份。

即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又为周围的群众所公认。也就是说,不仅内在具有夫妻生活的全部内容,在外部形式上还应有为社会所承认的夫妻身份。

这是事实婚姻与其他非婚两性关系在形式上的重要区别。一切违法的两性关系和行为,均不具有夫妻的名义,群众也不会承认其为夫妻。

4.事实婚姻的当事人未履行结婚登记手续。不具有法定的结婚登记要件,这是事实婚姻与合法婚姻区别的主要标志。

在我国,不论当事人是否举行过结婚仪式、凡未进行结婚登记的,均不是合法婚姻。 (注意事实婚姻和非法同居的区分) 构成要件 [编辑本段] 事实婚姻的构成需要以下要件: 一、男女双方的同居(即男女双方在一起持续、稳定的共同居住)行为始于1994年2月1日以前; 二、同居是以夫妻名义进行的; 三、同居双方1994年以前同居时已经具备结婚的实质要件。

所谓结婚的实质要件即男女双方建立夫妻关系所必须具备的条件,具体包括:1、双方均达到法定婚龄(男二十二,女二十);2、双方自愿结婚;3、双方均无配偶且不属于直系血亲或者三代以内旁系血亲; 4、未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 效力的承认 [编辑本段] 我国婚姻法关于事实婚姻效力经历了四个阶段的演变:(一)承认事实婚姻的效力(二)限制承认事实婚姻的效力(三)不承认事实婚姻的效力(四)相对承认事实婚姻的效力。

这里仅仅介绍第四个阶段,即2001年《婚姻法》颁布之后的规定。 自2001年12月27日起,未办理结婚登记即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者经补办登记,其事实婚姻关系可溯及既往地合法化,得到承认与保护。

2001年12月27日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一)》第5条规定:未按《婚姻法》第8条规定办理结婚登记而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的男女,起诉到人民法院要求离婚的,应当区别对待: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公布实施以前,男女双方已经符合结婚实质要件的,按事实婚姻处理;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公布实施以后,男女双方符合结婚实质要件的人民法院应当告知其在案件受理前补办结婚登记;未补办结婚登记的,按解除同居关系处理。 根据这一司法解释,首先在1994年2月1日以前,未办理结婚登记即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者,只要符合结婚实质要件的,即可认定为事实婚姻,这一规定较之上述1989年的司法解释中必须双方同居时即符合结婚实质要件的规定显然放宽了对认定事实婚姻的条件。

其次,补办结婚登记是同居关系合法化的必要条件,其效力追溯至双方均符合结婚的实质要件时起。如果双方不补办结婚登记,其关系为同居关系,不视为事实婚姻。

对于被认定为事实婚姻关系的,同居期间的财产适用婚姻法对夫妻财产制的规定,没有约定者,适用夫妻共同财产制。被认定为同居关系的,同居期间共同劳动所得的收入和购置的财产,为一般共同财产,该期间双方各自继承或受赠的财产为双方个人财产,为共同生产、生活形成的债权、债务,按共同债权、债务处理。

无论是哪一种关系,在同居生活前,一方自愿赠与对方的财物,按赠与关系处理。一方向另一方索取的财物,应根据双方同居生活时间的长短,对方的过错程度以及双方经济状况等实际情况酌情返还。

事实婚姻关系的双方在同居生活期间所生子女为婚生子女,同居关系的双方所生子女为非婚生子女。根据我国《婚姻法》第19条“非婚生子女享有与婚生子女同等的权利,任何人不得加以危害和歧视”的规定,无论是事实婚姻关系,还是同居关系,双方离异时,其子女抚养问题均依照婚姻法的这一规定办理。

事实婚姻的解除 [编辑本段] 事实婚姻的解除目前尚没有统一的标准,我们认为既然事实婚姻与登记婚姻具有同等效力,就应同等对待,即事实婚姻的解除也需要通过法定方式[即行政手段(到民政部门)或诉讼手段(到人民法院)].在实践操作中,民政部门往往不会受理事实婚姻的协议离婚请求,所以解除事实婚姻关系最好是到法院(即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事实婚姻当事双方,或一方,对婚姻法,对婚姻登记条例不够重视,不够尊重,所以有条件登记,也不愿意去登记。

承认事实婚姻,不等于鼓励不登记。所以,事实婚姻与登记婚姻,不应该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否则,要登记何用? 。

4.有事实婚姻没结婚证有小孩现在分开孩子怎么办

是否事实婚姻需要认定,不是当事人说就可以。

如果是非婚生的孩子,该子女享有正常家庭出生孩子一样的权利,需要父母分手时协议孩子抚养权归属,不直接抚养子女的需要支付抚养费。

以上达不成一致意见,可以到法院提出诉讼。

事实婚姻的构成需要以下要件:

一、男女双方的同居(即男女双方在一起持续、稳定的共同居住)行为始于1994年2月1日以前。

二、同居是以夫妻名义进行的。

三、同居双方1994年2月1日以前同居时已经具备结婚的实质要件。

所谓结婚的实质要件即男女双方建立夫妻关系所必须具备的条件,具体包括:1、双方均达到法定婚龄(男22周岁,女20周岁);2、双方自愿结婚;3、双方均无配偶且不属于直系血亲或者三代以内旁系血亲; 4、未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

《婚姻法》:

第二十五条 非婚生子女享有与婚生子女同等的权利,任何人不得加以危害和歧视。

不直接抚养非婚生子女的生父或生母,应当负担子女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直至子女能独立生活为止。

5.没有结婚证有孩子要分开怎么办

【法律分析】针对您的描述,可以从以下方面分析:第一,在我国合法的婚姻关系是受到法律保护的,但是合法的婚姻关系是以领取结婚证为前提的,您的朋友与男方并没有领取结婚证进行婚姻登记,所以他们之间并不构成夫妻关系,而只是同居关系。

第二,对于解除同居关系而言,原则上双方协商。对于孩子的抚养权,因为孩子还不满两周岁,还属于法定的哺乳期,为了保证孩子的健康成长,对于两周岁以下的孩子,抚养权一般是归女方的,不管是不是领取了结婚证都是这样。

也就是说就算是领取了结婚证,因为孩子不满两周岁,协商不成的,孩子的抚养权就是会归女方的。【行动建议】该部分对您的问题不适用【相关法律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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