护士职称等级划分(护理职称最高级别是什)

2023-09-13 问答 86阅读 投稿:龙宇昊

护士的职称等级

一、护士职称等级划分

护士职称等级划分:

初级资格(含士级、师级)、中级资格(含护理学、内科护理、外科护理、妇产科护理、儿科护理、社区护理六个亚专业)。

护士资格考试不需要考计算机和英语,主管护师则需要,2012年度护理学初级(士)各科目成绩当年有效,不再进行滚动管理。这加大了护士资格考试的难度,所以要一次性通过两门,大量的权威考试辅导资料和知识点总结。

扩展资料:

护士的工作内容:

1、不能违章作业,劳保穿戴整齐,执行基础、专科护理常规、护理技术操作规程及相关规章制度。有娴熟的护理操作技术,做到稳、准、轻、快、敏捷。操作时不能强迫、恐吓,帮助病人消除恐惧感,保持愉快的情绪,要用言语关心病人,使病人积极配合治疗,以便收到良好的治疗效果。

2、协助医生做好对病人及其家属的咨询、辅导、接诊和治疗工作。对病人要有高度的同情心,体贴爱护、主动热情,表情亲切,说话温和,工作耐心细致,有问必答,不与病人争吵。

3、执行医嘱及护理技术操作;注意巡视、观察病情及输液情况,发现异常及时报告医师;协助新入、手术、急、危重病人的处理;负责备血、取血,护送危重病人外出检查。

4、经常性地深入病房和病人交流,以获得有关病人病情的信息,了解病人的疑虑,及时解决病人存在的问题,给予心理支持和人文关怀,向家属和病人解释病症的原因、治疗原则、注意事项并进行饮食生活指导、健康教育指导。

5、加强医学及护理新知识的学习,重点学习本科室的相关知识,比如,本科常见病的发病原因、病理、生理机制,治疗、预防护理,多看本科室每个病人的病历、治疗经过、疗效及各项化验指标,对本科室每个病人的病情用药治疗了如指掌,在进行治疗护理查对时,做到心中有数。一旦出错,能早期发现,准确判断。

6、负责医疗文件和物品管理,做好物品清点交接。工作结束后,做好清洁卫生及次日工作的预先准备,保持工作环境的整洁、美观。及时汇报、反映患者对医院服务的意见及要求,并做好记录。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护士

二、护理职称最高级别是什

护士|护师|主管护师考试介绍 一、考试简介 为贯彻国家人事部、卫生部《关于加强卫生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工作的通知》等相关文件的精神,自2001年全国卫生专业初、中级技术资格以考代评工作正式实施。

通过考试取得的资格代表了相应级别技术职务要求的水平与能力,作为单位聘任相应技术职务的必要依据。 自2003年起,卫生部组织的护士执业考试并入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凡符合护理专业报名条件的人员,可报名参加本专业的考试。

依据《关于2007年度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国人厅发[2006]151号)文件精神,自2007年度起,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中级资格增加社区护理专业。 附: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护士执业考试与护理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并轨的通知 二、考试范围 (一)适用人员范围经。

@@@护士|护师|主管护师考试介绍 一、考试简介 为贯彻国家人事部、卫生部《关于加强卫生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工作的通知》等相关文件的精神,自2001年全国卫生专业初、中级技术资格以考代评工作正式实施。 通过考试取得的资格代表了相应级别技术职务要求的水平与能力,作为单位聘任相应技术职务的必要依据。

自2003年起,卫生部组织的护士执业考试并入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凡符合护理专业报名条件的人员,可报名参加本专业的考试。 依据《关于2007年度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国人厅发[2006]151号)文件精神,自2007年度起,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中级资格增加社区护理专业。

附: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护士执业考试与护理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并轨的通知 二、考试范围 (一)适用人员范围经国家或有关部门批准的医疗卫生机构内,从事护理专业工作的人员。 (二)专业及级别范围:护理专业分为初级资格(含士级、师级)、中级资格(含护理学、内科护理、外科护理、妇产科护理、儿科护理、社区护理六个亚专业) (三)考试科目设置初、中级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设置“基础知识”、“相关专业知识”、“专业知识”、“专业实践能力”等4个科目。

分4个半天进行。考试方式由采用笔试向人机对话考试方式过渡。

护理学专业(初级)考试科目与内容相应关系见下表:(对应表内容仅供参考,详细内容参见考试大纲) 护理学专业(中级)基础知识和相关专业知识考核内容相同;专业知识和专业实践按能力根据报考亚专业的不同,所考核的内容不同。 编辑本段|回到顶部护士|护师|主管护师考试报考条件 1、获得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卫生行政部门护理专业设置评审合格的中等卫生护士学校护理专业毕业证书; 2、获得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批准的护理专业专科毕业证书; 3、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境外中等或高等医学院校护理专业毕业证书和护士执业执照,其中外国人应当获得中华人民共和国规定的汉语水平考试HSK合格证明,并在卫生行政部门指定的医疗机构中见习3个月以上。

报名参加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的人员,要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宪法和法律,具备良好的医德医风和敬业精神,同时具备下列相应条件: 一、参加护士资格考试(2010年度护理初级(士)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暨护士执业资格考试报名条件) 按照《护士条例》规定,凡符合以下条件之一,并在教学、综合医院完成8个月以上护理临床实习的毕业生(包括2010年应届毕业生),可报名参加护理初级(士)专业技术资格考试: (一) 获得省级以上教育和卫生主管部门认可的普通全日制中等学校护理、助产专业学历; (二) 获得省级以上教育和卫生主管部门认可的普通全日制高等学校护理、助产专科学历; (三) 获得国务院教育主管部门认可的普通全日制高等学校护理、助产专业本科以上学历。 考生的报名资格由省级卫生行政部门负责审核,考试合格者由卫生部人才交流服务中心发给考试成绩合格证明,作为申请护士执业注册的有效证明。

2010年度护理学(士,专业代码003)各科目最后一年实行滚动管理。 自2011年起,报考该专业的考生须参加全国护士执业资格考试,对2010年度考试成绩不再进行滚动管理。

二、参加护师资格考试 (一)取得相应专业中专学历,受聘担任护士职务满5年; (二)取得相应专业专科学历,受聘担任护士职务满3年; (三)取得相应专业本科学历或硕士学位,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满1年。 三、参加中级资格考试 (一)取得相应专业中专学历,受聘担任护师职务满7年; (二)取得相应专业专科学历,受聘担任护师职务满6年; (三)取得相应专业本科学历,受聘担任护师职务满4年; (四)取得相应专业硕士学位,受聘担任护师职务满2年; (五)取得相应专业博士学位,即可以参加考试。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申请参加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 (一)医疗事故责任者未满3年; (二)医疗差错责任者未满1年; (三)受到行政处分者未满2年; (四)伪造学历或考试期间有违纪行为未满2年; (五)省级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的其他情形。 有关说明: 1、报名人员必须在有关部门批准的医疗卫生机构内从事护理技术专业工作的人员; 2、报名条件中有关学历的要求,是指国家承认的国民教育学。

三、护士职业的职称有哪几个级别,每个级别的评定有什么要求

护士,是指经执业注册取得护士执业证书,依照本条例规定从事护理活动,履行保护生命、减轻痛苦、增进健康职责的卫生技术人员。那么,护士的职业等级有哪些呢?下面jy135小编为大家收集整理了护士的职业等级,希望能为大家提供帮助!

护士职业等级有哪些

主任护师

护理人员的高级技术职称。应具有护理本科水平,并有丰富的临床实践经验和科研成果,进行护理理论、技术及科研和教学工作,负有提高护理质量,发展护理学科的任务。

组织主管护师、护师、进修护师的业务学习,拟定教学计划、编写教材、负责讲授,承担不同层次护理本科和专科学生的临床实习教学;善于总结护理经验,能撰写护理论著和译文;协助护理部主任加强对全院护理工作的领导。

副主任护师

护理人员的副高级技术职称。其职责及要求基本同主任护师。

主管护师

护理人员的中级技术职称。在护理部主任或科护士长的领导下进行检查督促工作,解决本科护理业务疑难问题,配合科护士长组织本科护师、护士进行业务学习,编写教材,负责讲课,协助组织大专及中专护生的临床实习,协助科护士长制订本科的科研计划并指导本科护师、护士开展科研工作。

护师

相当于大专水平的护理人员。一般为护理专科、本科毕业或中专毕业5年以上经过培养提高达到上述水平者。在病房(科室)护士长领导下和本科主管护师指导下,参加病房临床护理工作,指导护士进行业务技术操作,能带领护士完成护理难度较大、新业务、新技术的临床实践;承担中专护理教学,带教护生实习,参加本科室的科研工作,撰写科研论文和工作总结。

护士

受过中等护理专业教育,熟练掌握基础护理和一般专科护理知识和技能,并具有一定卫生预防工作能力的中级卫生人员。主要在医院和其他医疗预防机构内担任各种护理工作,配合医师执行治疗并进行护理,或负责地段内的一般医疗处理和卫生防疫等工作。

四、护理职业资格名称及等级是什么

执业护士资格证 。这是做护士 必须具备的 任职资格证。

这种证 是没有等级的。所有护士的执业护士资格证 其实 都是一样的。不分等级。

护士 的等级是 职称不同:初级的 护师,中级的主管护师,高级的 副主任、主任护师。

想考执业护士资格证 必须是全日制 护理学 专业毕业才能考!!

全日制 中专、大专、本科 都可以,必须第一学历是全日制学历 的护理专业才有资格报考。

自考、成考、函授等 获得的 护理学 毕业证 没具有报考 护士证的资格。

五、护理的职称分为几种,分别是什么

护理的职称分为:初级护士、初级护师、中级主管护师、副主任护师、主任护师。

护士即具有一般的护理工作的操作能力,可以独立完成护理任务。而准护士只能做辅助工作。就是我们说的实习生.

护师是护理人员的初级技术职称,相当于医师或技师,可以是大中专学历的护士工作五/三年后通过考试获得,也可以是护理本科生在毕业后工作满一年后通过考试获得。

护师的工作职责与护士没有明显的差异,但是在一个护理组中可能分工不同。

在护师之上,还有主管护师(相当于主治医师)和正副主任护师,主要负责病区及护理部的管理工作,就是我们常说的护士长。

六、关于护士的晋升

一、临床医学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考条件 [1]。

取得相应专业中专、大专学历----士级 [2]。1)取得相应专业中专学历,受聘担任士级职务满5年; 2)取得相应专业大专学历,受聘担任士级职务满2年; 3)取得相应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

----以上3项----师级 以上均为初级 [3]1)取得相应专业中专学历,受聘担任医(药、护、技)师职务满7年; 2)取得相应专业大专学历,受聘担任医(药、护、技)师工作满6年; 3)取得相应专业本科学历,受聘担任医(药、护、技)师工作满4年; 4)取得相应专业硕士学位,受聘担任医(药、护、技)师工作满2年; 5)取得相应专业博士学位。 -----以上5项----中级资格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申请参加临床医学专业技术资格的考试: (一)医疗事故责任者未满3年。

(二)医疗差错责任者未满l年。 (三)受到行政处分者在处分时期内。

(四)伪造学历或考试期间有违纪行为未满2年。 (五)省级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的其它情形。

二、预防医学、全科医学、药学、护理、其他卫生技术等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考条件 [1]参加药学、护理、技术专业初级资格考试的人员,应具备相应专业中专以上学历----初级 [2](1)取得相应专业中专学历,受聘担任医(药、护、技)师职务满7年。 (2)取得相应专业大专学历,从事医(药、护、技)师工作满6年。

(3)取得相应专业本科学历,从事医(药、护、技)师工作满4年。 (4)取得相应专业硕士学位,从事医(药、护、技)师工作满2年。

(5)取得相应专业博士学位。-----以上5项----中级资格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申请参加预防医学、全科医学、药学、护理、技术专业技术资格的考试: (一)医疗事故责任者未满3年。

(二)医疗差错责任者未满1年。 (三)受到行政处分者在处分时期内。

(四)伪造学历或考试期间有违纪行为未满2年。 (五)省级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的其它情形。

三、副主任医(药、护、技)师条件 (1)大学本科学历(学士学位),取得主治(管)医(药、护、技)师资格后,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5年以上。 (2)硕士研究生学历(硕士学位),取得主治(管)医(药、护、技)师资格后,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4年以上。

(3)博士研究生学历(博士学位),取得主治(管)医(药、护、技)师资格后,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2年以上。 取得主治(管)医(药、护、技)师资格后,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1)完成规定的临床或业务工作量(参照各专业标准)。

(2)有较丰富的本专业疾病诊治经验或较高的技术操作能力,能解决本专业较复杂、疑难的问题和对本专业业务工作有一定的组织管理能力。 (3)具有指导和带教本专业中级专业技术人员的能力,能对本专业技术人员进行业务授课或有协助指导研究生的经历。

(4)掌握科研选题、课题设计及研究方法;能结合工作实际提出课题,开展科研工作,并进行课题总结。 取得主治(管)医(药、护、技)师资格后,具备下列业绩、成果之一: (1)市(厅)级科技进步奖(及相应奖项,下同)获奖项目的主要完成人(以个人奖励证书为准)。

(2)县级科技进步一等奖获奖项目的主要完成人(前三名,以个人奖励证书为准)。 (3)市级以上医学新技术引进奖的主要完成人(以个人奖励证书为准)。

(4)获本专业新技术国家专利1项以上。 (5)主持完成过县级以上综合研究课题1项或单项研究课题2项以上,并已通过鉴定或准予结题。

论文、著作要求 (1)在有正式期刊号的专业期刊上公开发表本专业学术论文(第一作者)2篇以上。 (2)出版本专业有较高学术水平的著作1部(本人撰写5万字以上)。

外语要求 参加国家或全省统一组织的职称外语考试,其应用水平符合实际工作需要。 计算机应用能力要求 取得省人事厅组织的全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信息化素质培训考核合格证》。

四、主任医(药、护、技)师条件 (1)大学本科学历(学士学位)以上,取得副主任医(药、护、技)师资格后,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5年以上。 (2)取得副主任医(药、护、技)师资格后,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满4年,获得省(部)级科技进步二等奖(及相应奖项)以上获奖项目的主要完成人(以个人奖励证书为准)。

其他软件要求略 五、中途更换执业地点,工作年限累积计算,省内职称资格通常通用,跨省视情况所定,详情咨询当地(接收地)卫生部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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