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事局的主要职责包括如下:
1.统一管理水上安全和防止船舶污染,监督管理船舶所有人安全生产条件和水运企业安全管理体系。
2.调查、处理水上交通事故、船舶污染事故及水上交通违法案件;归口管理交通行业安全生产工作。
3.负责船舶、海上设施检验行业管理以及船舶适航和船舶技术管理;管理船舶及海上设施法定检验、发证工作;审定船舶检。
4.验机构和验船师资质、审批外国验船组织在华设立代表机构并进行监督管理;负责中国籍船舶登记、发证、检查和进出港签证。
5.负责外国籍船舶入出境及在我国港口、水域的监督管理;负责船舶载运危险货物及其他货物的安全监督。
6.负责船员、引航员适任资格培训、考试、发征管理。
7.审核和监督管理船员、引航员培训机构资质及其质量体系。
8.负责海员证件的管理工作,管理通航秩序、通航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