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没有结婚证可以离婚吗
没有结婚证分两种情况:1、丢失曾经办理过结婚登记,但结婚证丢失的,补办结婚登记,双方可以持户口簿、身份证向原办理婚姻登记的机关或者其中一方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补领。
婚姻登记机关对婚姻登记档案进行查证,确认属实的,补发。2、没有办理过,事实婚姻事实婚姻本身就是一种非法婚姻,是未经法定程序、未经国家法定机关认可而建立的婚姻关系。
由当事人向人民法院起诉,通过诉讼程序解决。3、离婚需要的证件材料:1、结婚证;2、身份证;3、离婚起诉状;4、起诉状应包含原告、被告的身份基本情况、诉讼请求、事实和理由等内容;5、提供的证据包括身份证、结婚证、子女出生证、夫妻感情破裂的证据、对方有过错行为的证据、财产的证据等;。
2. 没有结婚证的怎样离婚
如果结婚证丢失,可以到一方户籍所在地区民政部门出具书面情况说明,和双方身份证,户口本,申请办理离婚证。
如果压根没有办理过结婚证,就不是夫妻,不存在离婚,可以协议分手,达不成协议,可以到法院提出诉讼。
《婚姻法》司法解释一:
第五条 未按婚姻法第八条规定办理结婚登记而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的男女,起诉到人民法院要求离婚的,应当区别对待:
(一)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公布实施以前,男女双方已经符合结婚实质要件的,按事实婚姻处理;
(二)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公布实施以后,男女双方符合结婚实质要件的,人民法院应当告知其在案件受理前补办结婚登记;未补办结婚登记的,按解除同居关系处理。
《关于贯彻执行《婚姻登记条例》若干问题的意见》:
五、关于离婚登记中的结婚证问题
申请办理离婚登记的当事人有一本结婚证丢失的,婚姻登记机关可根据另一本结婚证办理离婚登记;当事人两本结婚证都丢失的,婚姻登记机关可根据结婚登记档案或当事人提供的结婚登记记录证明等证明材料办理离婚登记。当事人应对结婚证丢失情况作出书面说明,该说明由婚姻登记机关存档。
申请办理离婚登记的当事人提供的结婚证上的姓名、出生日期、身份证号与身份证、户口簿不一致的,当事人应书面说明不一致的原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