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本人军人, 结婚后女方户口怎么迁到我原户口所在地呀
结婚迁户口所需证件:
1.个人申请(女方迁户口的个人申请书。)
2.户籍证明(女方户口所在地派出所的户籍证明,收费5元,最好准备2份,出生证会用到)
3.村委接收证
(备注: 需要两份,一份是男方村委或街道办开具的接收证明,一份是男方村委开具的户口变动证明);男方村委开具的户口变动证明是在办理出准迁证后办理,要分两步的。当前只需要前一份。
4.结婚证原件和复印件
5.育龄妇女纳入管理证明(到男方所在区域街道办、镇街计生办开具证明已纳入管理)
更多详情查看结婚迁户口
2.军人配偶户口迁移怎么办
按随军家属的方式迁移户口。
随军家属入户的条件是:
经师(旅)级以上单位的政治机关批准的军官、文职干部的配偶和未成年子女、无独立生活能力的子女。
所需证明材料:
1、申请人书面申请报告;
2、部队师(旅)级以上单位的政治机关出具的证明,现役军人身份证明;
3、随军家属户口簿、居民身份证、结婚证、待业证(属居民户口的)随迁小孩需出具《出生医学证明》。
办理步骤:
1、迁入地派出所受理申请,在20个工作日内,完成调查核实工作并加具意见,将有关材料上报城区公安分局审批。
2、公安分局接到上报材料后在15个工作日内对审批权限内的申请,作出批准或不批准的决定,对审批权限外的申请,加具意见后上报市公安局审批。
3、市公安局接到城区公安局上报材料之日15个工作日内作出批准或不批准的决定,并将审批结果通知申请人。
3.军人结婚怎么手续处理
婚姻法规定。
申请结婚登记需要。1双方结婚登记当事人到任何一方的户口所在地的民政局婚姻登记处办理。
(可以在部队驻地的民政局婚姻登记处领取结婚证)2。结婚登记当事人须达到我国法定婚龄。
男方不得低于22周岁。 女方不得低于20周岁。
3。双方需带。
双方有效合法证件:户口本。(整本)。
身份证。如没有户口本。
可以在户口所在地的派出所办理户籍证明来代替户口本。没有身份证。
可以去县级公安局户籍管理部门办理临时身份证。科室为户籍科或户证科。
4。双方近期免冠彩色。
红底双人照片。三张。
(结婚证两本。用两张。
结婚登记档案用一张)5。涉外婚姻登记。
须咨询当地民政局婚姻登记处。地市级均有办理涉外登记的婚姻登记处。
6。如果双方以前登记过。
户口本婚姻状况一栏。应变更为。
离婚。丧偶。
婚姻状况空白。视为未婚。
变更须到当事人户口所在地的派出所办理。7。
身份证和户口本上的姓名。年龄。
民族。出生日期。
身份证号码应一致。如有不一致的应到户口所在地的派出所变更。
身份证号码正常升位的可以不用变更。 8。
军人登记。需要持。
士兵证或军官证。部队团级以上政治处开具的。
婚姻状况证明。
4.军人结婚落户规定
你说的条件很混乱,我有些看不懂
按照政策,你转业可以选择三个方向:原籍、配偶现在户口所在地、父母户口所在地(父母身边没有其他子女照顾其生活才可以选择此项)
北京落户政策是,如果你配偶是北京户口,那么你可以直接转业落户到北京,就落在你爱人的户口上。如果你爱人并不是普通户口,而是外地户口取得的常住户口或者集体户口,那么在你爱人随军后,并且她取得常住户口4年以上,你才可以落户北京,而士官随军条件是5、6期士官,所以你并没有此条件。
也就是说你只能安置到通州或者回原籍,或者到父母户口所在地。
我说的很明白了,那个结婚几年的规定,是对于随军家属的,你是3期士官,没有随军选项,按政策享受不到该待遇。
当然如果你找民政局或者人事局劳动局的关系,那什么事情都能给你搞定,我只是说政策
5.现役军人结婚后,女方就不能将户籍迁入到男方父母户口本上吗
所谓军人,是以保证国家安全为已任;军人的使命就是保护国家安全和人民生命财产不受侵犯的。
为此,国家为了解决军人的后顾之忧,婚姻法规定,在正常情况下必须保证军人的婚姻不受他人侵犯,有法律为证,破坏军婚要受法律惩处的,军人的妻子的户口可以迁移到军人父母的户口本上;如果军人提职、提干若干年后军人的妻子也可可以随军;这也是对军队干部的一种安慰办法,也是作为军队干部的先决条件;为什么设置关卡,那么如果军人的婚姻像农民一样,那就不是军人啦,他们还怎么安心守卫边疆哪;军人也要维护我国婚姻法的规定,他不可能实行招亲,只是为了解决部分军人的婚姻问题,是个别单位或团体在组成的联谊会,也是给那些没有时间天恋爱的军人一个恋爱的机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