军人结婚怎样结婚登记(结婚登记查询怎样进行)

2024-04-25 情感 86阅读 投稿:痴情

1.军人结婚怎样结婚登记

军人结婚怎样结婚登记 一、申请 申请时,应当持下列证件和证明。

1、户口证明(非军人方) 2、居民身分证(或军官证、文职干部证等) 3、军人所在单位出具的婚姻状况证明(非军人方须就其婚姻状况进行签字声明) 所谓婚姻状况,是指当事人属于未婚、离婚,还是丧偶等情况。 如果是离过婚的人申请结婚登记,还应出示离婚证件。

在实行婚前健康检查的地方,申请结婚登记的当事人,必须自愿到医疗保健机构进行婚前健康检查,并向婚姻登记机关提交婚前健康检查证明。所有这些,都是申请结婚登记的必要条件,缺一不可。

二、审查 婚姻登记机关收到当事人的申请后,对当事人的结婚申请进行全面、细致的审查。 审查中如发现当事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登记机关不予登记: 1、未达到法定结婚年龄 2、已有配偶 3、非自愿结婚 4、属于直系血亲或者三代以内旁系血亲 5、患有法律规定禁止结婚或者暂缓结婚的疾病 三、登记 经过审查,对于符合结婚条件的当事人,应当即时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

对离过婚的,应当注销其离婚证。当事人从取得结婚证起,即确立夫妻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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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结婚登记查询怎样进行

查询资格: 婚姻当事人可以凭合法身份证件查阅本人的婚姻登记档案;婚姻登记机关可以利用本机关移交的婚姻登记档案;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和安全部门可以查阅婚姻登记档案;律师及其他诉讼代理人持受理案件的法院出具的证明材料及本人有效证件可以查阅与诉讼有关的婚姻登记档案。

查询办法: 婚姻登记档案属于个人隐私,民政局有权为每一个办理婚姻登记的人保密。《婚姻登记档案管理办法》对婚姻登记档案的利用做出了严格的规定,婚姻当事人持有合法身份证件(身份证、户口簿),可以查阅本人的婚姻登记档案。

因故不能亲自前往查阅的,可以办理授权委托书,委托他人代为办理,委托书应当经公证机关公证。 公民查询婚姻登记档案一般情况应到原婚姻登记机关查询。

如果婚姻登记档案已经移交到地方国家档案馆,婚姻登记机关应告知当事人,由当事人到档案馆查询。一般情况下,他人不可以查阅别人婚姻登记档案,除非是公检法机关人员执法办案,凭单位介绍信或工作证前来查询。

另外,一些单位如果有需要正当利用他人档案,也可持单位介绍信查询。 婚姻登记查询的好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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